截至2026年4月28日收盘,鹏鹞环保(300664)报收于5.63元,下跌0.53%,换手率2.6%,成交量19.58万手,成交额1.1亿元。
4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2.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01.9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9.45万元。
近日鹏鹞环保披露,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25万户,较4月10日减少1025.0户,减幅为3.0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6万股增加至2.3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4.48万元。
鹏鹞环保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6.59亿元,同比下降13.15%;归母净利润1.7亿元,同比上升7.21%;扣非净利润8158.34万元,同比下降23.6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22亿元,同比下降12.4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973.97万元,同比下降97.2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549.1万元,同比下降35.13%;负债率44.28%,投资收益-739.81万元,财务费用8854.47万元,毛利率35.19%。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该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鹏鹞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2025年净利润相比2022年增长率为-29.24%,未达到规定的21%增长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3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75309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772.70万元,利息另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办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总额29,264.15万元,全部投入承诺项目,其中21,000.00万元用于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8,264.1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账户均已销户。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因为泥量不足及政府未及时调高处理价格。
本专项说明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经核查,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初往来余额132,684.46万元,期末余额130,334.60万元,主要为上市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暂借款,往来性质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79.45亿元,负债合计35.1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4.27亿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16.59亿元,同比下降13.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亿元,同比下降10.4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亿元,同比增长64.56%。
鹏鹞环保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拟授予164名激励对象2,729.607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61%。授予价格为每股2.95元,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比例为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6年、2027年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增长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人员。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设有绩效考核条件。相关信息披露完整,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鹏鹞环保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164名激励对象2,729.607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2.95元/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计划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设12个月和24个月两个限售期,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业绩考核以2025年为基数,2026年和2027年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长率为目标。
鹏鹞环保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拟授予164名激励对象2,729.607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2.95元/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设两个解除限售期,分别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
鹏鹞环保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1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39.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净利润相比2022年增长率为-29.24%,未达到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价格调整为2.2753094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团队稳定性,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尚需办理信息披露、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5月至6月期间回购的27,296,071股股份用途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计划择机减持,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截至公告日,上述回购股份尚未出售。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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