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盘,江南高纤(600527)报收于2.79元,上涨1.45%,换手率12.94%,成交量224.05万手,成交额6.12亿元。
4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22.71万元,占总成交额5.76%;游资资金净流出2960.29万元,占总成交额4.84%;散户资金净流出562.42万元,占总成交额0.9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21,669,811.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022.15万元,节余资金39,816.58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并完成注销。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17,316.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到期日超出授权期限,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追认。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出具无异议鉴证和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其中,与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销售材料形成的应收账款5.87万元,与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601.65万元,所有往来款项均已结清,期末余额为零。该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
2025年度涤纶毛条生产量6,298.75吨,销售量8,099.64吨,营业收入10,354.95万元;复合短纤维生产量42,701.76吨,销售量37,970.99吨,营业收入39,417.32万元。涤纶毛条销售均价12,784.45元/吨,同比下降0.12%;复合短纤维销售均价10,380.90元/吨,同比下降1.77%。主要原材料聚丙烯、聚乙烯、PET、PTA、MEG采购均价同比下降,PTT采购均价基本持平。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对于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的情形,视同金融工具处理,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本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由财务部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项目团队成员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独立董事王玉萍、陆利康、黄晨、靳向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委员会监督评估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任务,并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苏州市至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59.43万元,交易内容包括购买动力、租赁房屋、采购加工服务、原材料、备品备件及出售废料等。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指导价,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董事陶冶在审议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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