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联盛化学(301212)报收于28.27元,上涨0.14%,换手率3.46%,成交量3.24万手,成交额8836.78万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56.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38.46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811.0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678.0户,增幅为9.5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51万股减少至1.3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6.9万元。
联盛化学2025年主营收入6.93亿元,同比上升9.63%;归母净利润1385.26万元,同比下降19.74%;扣非净利润1137.16万元,同比下降23.42%。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8.0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43.83万元,同比下降6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6.73万元,同比下降73.5%。负债率为23.45%,投资收益135.32万元,财务费用-228.72万元,毛利率11.6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9.50万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
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项目合伙人崔勇趁、签字注册会计师时静和崔雯、质量复核人姚艳君均具备相应资质,部分人员近期因其他项目受到行政监管措施,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决定将“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7月12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未变更,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此无异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牟建宇、俞小欧及俞快单独或共同提供的不超过15亿元的无偿担保,用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无需支付费用或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在任意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00亿元,并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联盛进出口、舟山联盛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4.3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瑞盛制药提供不超过0.20亿元担保,控股股东等将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净额72,703.07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61,738.87万元,账户余额15,227.28万元。2025年度投入7,002.19万元,主要用于“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1.44亿元。两个募投项目已延期,“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240.00万元,形成原因为资金资助。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金礼才、冯懿、郑人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拟使用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阮涛涛在2025年1月1日至11月18日任职期间出席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全部相关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葛昌华在2025年1月1日至11月18日任职期间出席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于2025年11月18日离任。
金礼才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3次,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等事项投赞成票,未行使特别职权,现场工作超15日。
冯懿自2025年11月18日起任独立董事,兼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出席1次董事会,主持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新增聘任副总经理议案,对所议事项均投赞成票。
郑人华自2025年11月18日起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1次董事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高管聘任议案,未发现任职资格问题。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与岗位责任、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实行年薪制,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若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公司价值合理反映。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需监测市值指标,设置预警机制,股价大幅下跌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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