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绿通科技(301322)报收于36.22元,下跌0.55%,换手率1.64%,成交量1.56万手,成交额5650.84万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7.6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72.1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5.53万元。
近日绿通科技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121.0户,减幅为10.0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7万股增加至1.4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1.43万元。
绿通科技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9.9亿元,同比上升19.12%;归母净利润4404.01万元,同比下降69.01%;扣非净利润216.91万元,同比下降97.9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99亿元,同比上升108.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593.62万元,同比下降255.7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91.15万元,同比下降470.57%;负债率22.92%,投资收益3479.68万元,财务费用799.14万元,毛利率25.6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20,242,481.12元,同比增长3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8,979.27元,同比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上年同期为0.2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0%,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492,653.50元,同比减少218.22%。总资产为3,992,614,972.6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831,816,906.4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17%。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40,067.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95,482.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8,090,542.80元。公司拟以总股本141,287,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合计派发7,064,393.9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及修订及新增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等条件。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诚信问题。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5.00万元,2026年度预计不超过114.00万元。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6日15:00-16: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志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彭丽君,独立董事谭小平,董事会秘书江文秀等。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网址或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并可在说明会前提交问题,公司将就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峻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对外投资、董事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对议案提出异议。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现场工作累计满15天。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德军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未对议案提出异议,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姜永宏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9日届满离任。任职期间,其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提出异议。积极参与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委员会工作,审议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董事薪酬、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燕学善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5月19日起履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提出异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股权激励、对外投资收购大摩半导体股权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谭小平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19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会1次,均全勤。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外投资等事项,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及薪酬构成。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基本薪酬和浮动绩效薪酬组成,其中浮动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挂钩,存在重大违规等情形可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的审核与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与信息披露。制度还规定了担保合同订立、风险管理、定期核查及违规担保处理等内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义、例外情形及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得向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资助事项涉及关联方或资产负债率超70%、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签署资助协议,披露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意见等内容,并在资助逾期或对方出现财务困难时及时披露。财务部负责事前调查与事后跟踪,内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并规定了内部审核程序、责任追究机制及档案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信息需登记归档并报送监管机构。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内容、程序、管理、未公开信息报送、暂缓与豁免披露机制及监督管理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各类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公司须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严禁提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的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制度规定了不同事项的决策权限,达到一定标准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股权交易的需提供审计报告,其他资产交易需提供评估报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时,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还强调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控制、执行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4月25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和股东会权利义务、董事和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合并分立减资增资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章程还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
绿通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89,882,702.63元,同比增长1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040,067.61元,同比下降6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69,115.45元,同比下降97.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918,792.12元,同比减少79.58%。基本每股收益0.31元,稀释每股收益0.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公司总资产为3,954,962,594.98元,较上年末增长27.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27,121,239.14元,较上年末增长0.07%。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141,287,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2025年9月,公司完成对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收购,正式形成“场地电动车+半导体”双主业格局。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了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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