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嘉美包装(002969)报收于21.61元,上涨0.32%,换手率3.36%,成交量36.68万手,成交额7.99亿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7.4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6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278.59万元。
近日嘉美包装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8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4.85万户,增幅为81.5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5万股减少至1.0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4.53万元。
嘉美包装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8.15亿元,同比下降12.03%;归母净利润8660.02万元,同比下降52.75%;扣非净利润8009.81万元,同比下降56.32%;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76亿元,同比下降30.7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744.0万元,同比下降56.4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485.38万元,同比下降59.24%;负债率41.54%,财务费用4975.75万元,毛利率13.44%。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等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479.11万元,同比下降12.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0.02万元,同比下降52.75%。业绩下滑主要受饮料行业‘小年’及礼品消费需求不及预期影响。金属包装和灌装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7.37%和13.54%。公司持续推进‘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战略,客户结构优化,单一大客户依赖风险降低。2026年将聚焦主业发展,强化三片罐、二片罐和灌装业务竞争力,推动市场拓展与行业整合。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及绩效评定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8万元(含税),按年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岗位价值、履职责任、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综合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1,479.11万元,同比下降12.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0.02万元,同比下降52.75%。净资产254,329.16万元,同比增长4.38%。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包括财务报告、授信申请、担保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利润分配、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等多项议案,并提请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他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未来将继续推进全产业链饮料服务平台建设。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声明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形式、时间间隔、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股票股利发放条件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意见,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需调整分红政策,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内容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方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变更后经营范围新增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等许可项目,并增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一般项目。原经营范围为生产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岩韵泉语(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发生饮料灌装服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岩韵泉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浩及其直系亲属控制企业的一鼎控股(苏州)有限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公允原则。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60,7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8,000万元,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8,2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或其他方式提供担保124,500万元。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资质和独立性,未受刑事处罚,近三年存在部分监管措施。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执行了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就重大会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按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沟通、审议报告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客观、公正。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核对,公司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与会计资料存在重大不一致情形。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孝感嘉美、简阳嘉美、四川华冠、福建铭冠、鹰潭嘉美等子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8,700万元。该专项说明仅用于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使用。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孝感嘉美、简阳嘉美、临颍嘉美、四川华冠、福建铭冠、鹰潭嘉美等子公司,会计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期初资金余额2,400.00万元,本期累计发生26,358.39万元,本期偿还20,058.39万元,期末资金余额8,700.00万元。所有往来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韩小芳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任职经历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张学军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韩小芳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董高薪酬事项,认为相关议案合规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何冰玉女士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相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构成与标准、发放方式、调整机制及追索扣回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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