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千味央厨(001215)报收于43.11元,下跌0.67%,换手率6.34%,成交量6.14万手,成交额2.66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8.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08.6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36.76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千味央厨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7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736.0户,增幅为19.2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8万股减少至904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23万元。
财务报告
千味央厨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99亿元,同比上升1.64%;归母净利润6357.07万元,同比下降24.04%;扣非净利润6245.2万元,同比下降24.62%;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21亿元,同比上升3.3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79.52万元,同比上升358.0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85.3万元,同比上升511.91%;负债率24.04%,投资收益66.14万元,财务费用93.57万元,毛利率22.71%。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99亿元,同比增长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57.07万元,同比下降24.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45.20万元,同比下降24.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亿元,同比增长58.16%。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6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9%。公司总资产为24.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79%。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7,160,4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82,559,196.16元,同比增长2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02,923.99元,同比增长5.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187,167.29元,同比增长1.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743,853.81元,去年同期为-6,616,051.2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总资产为2,421,437,390.8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58,821,845.8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3%。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570,665.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245,439.0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41,245,439.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2,773,738.33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4月注销回购股份2,102,700股,视为现金分红69,978,048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169.66%。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年度股东会。
公司章程(2026年4月)
公司于2026年4月修订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160,446.00元。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份发行与转让、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关联交易、财务资助、股份回购等行为作出限制。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机构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实行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违规或造成损失的将扣减或追回薪酬。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管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如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等禁止行为。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机构及具体实施要求,涵盖信息披露、沟通渠道建设、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接待调研流程、档案管理等内容,并强调不得以非正式渠道代替正式信息披露。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类型(年度与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决议有效性及公告等内容。规定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在召集股东会中的权利与责任,强调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需合法合规,并明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类,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对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争议解决机制作出规定。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公司为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外,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代码、时间、提案等信息,并按时录入和复核投票数据。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持有股份的,以首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其投票结果。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公司为规范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投资者提问回复行为,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时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原则,不得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办公室为管理部门,负责收集问题并协调回复,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制度强调对市场热点、敏感事项的答复需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或影响股价。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要求,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应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须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责任分工及保密措施,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门为常设机构,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审议审计安排、督促审计进度、审核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等。规程还规定了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机制、保密义务及内幕信息管理要求,并明确相关工作记录需书面留存。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会议制度及回避制度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查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等。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公司提供必要资源保障其履职,并在年报中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制度及回避制度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重大对外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会议运作机制及回避制度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建议,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相关委员应履行回避义务。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同时明确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韩风雷、蒋辉、冯明辉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风雷)
独立董事韩风雷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包括其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说明,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解除限售、股份回购等事项的审议与监督情况,并强调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明辉)
独立董事冯明辉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其在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强调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辉)
独立董事蒋辉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包括其个人履历及独立性声明,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薪酬考核、股权激励解除限售、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的审议与监督情况。同时介绍了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情况。最后表达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股东权益的决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