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鸣志电器(603728)报收于57.07元,下跌0.71%,换手率0.98%,成交量4.12万手,成交额2.36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89.94万元,占总成交额8.03%;游资资金净流出151.79万元,占总成交额0.64%;散户资金净流入2041.73万元,占总成交额8.67%。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鸣志电器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08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014.0户,减幅为1.6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773.0股增加至6886.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9.23万元。
财务报告
鸣志电器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7.62亿元,同比上升14.32%;归母净利润6112.8万元,同比下降21.54%;扣非净利润5295.13万元,同比下降21.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19亿元,同比上升22.6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29.0万元,同比下降63.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86.72万元,同比下降63.6%;负债率34.23%,投资收益36.62万元,财务费用769.96万元,毛利率36.39%。
鸣志电器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61,977,833.25元,同比增长1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27,989.43元,同比下降21.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951,321.68元,同比下降21.40%。利润总额为46,618,441.07元,同比下降38.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709,053.92元,同比下降10.74%。总资产为4,542,833,529.92元,同比增长1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76,759,282.98元,同比增长2.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8%,较上年减少0.62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1459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1459元/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72,062.50元(含税)。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72,062.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13%。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号楼美豪丽致酒店,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董事监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授信及担保等11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对全部议案需单独计票,议案8和议案9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鸣志电器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担保及授信等议案。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2亿元,同比增长14.32%;净利润6.11亿元,同比下降21.54%。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注册会计师343人,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52,237.70万元,审计上市公司83家,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58家。项目合伙人张晶娃、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娴丽、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处罚。审计费用由管理层根据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鸣志工业(越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和48,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不超过12个月和十年。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众华所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续聘程序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计过程中,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就审计重点、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与治理层充分沟通,按时完成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清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履职尽责,审计行为规范,同意相关审计结论。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1,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具体授信金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孙峰先生、黄河先生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根据相关规定及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鸣志电器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根据审计结果,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公司已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事务所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专项说明仅供公司披露该事项使用。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及2026年度计划。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无刷电机、空心杯电机等产品增速显著,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专利数量稳步提升。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强化董事会职能,实施稳健分红政策,拟每10股派0.25元现金红利。2026年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强技术创新,深化机器人、智能汽车等领域布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拟在2026年度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交易金额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2,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强调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控制风险。
鸣志电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委员会监督并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该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审核了审计费用,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推动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自2025年9月26日起,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强化监督职能。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签署文件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40,109,798.06元,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72,062.5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13%。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7,019万元,低于预计的9,051万元。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705万元,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支付及收取场地租金、水电及服务费等。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至11: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16:00前通过指定邮箱dm@moons.com.cn提交问题。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裁常建鸣、董事兼财务总监程建国、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温治中及独立董事鲁晓冬。说明会后公司将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会议主要内容。
鸣志电器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众华所具备合规资质,执业记录良好,项目团队近三年未受处罚。其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执行了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质量复核与检查等程序,审计方案合理,资源配置充分,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达2亿元,能够有效承担风险。
鸣志电器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鲁晓冬、孙峰、黄河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各自在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均未对审议议案提出异议,投票均为赞成。独立董事均履行了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的监督职责,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考察、培训、沟通等方式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调整及发放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强调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或股东会依权限审批。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存在追索、止付机制,亏损或财务重述时需相应调整或追回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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