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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方日升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0.91%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东方日升(300118)报收于16.09元,下跌1.59%,换手率3.41%,成交量31.65万手,成交额5.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47.5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266.27万元,呈现主力出货、散户接盘态势。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达13.18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6.26%,户均持股数量下降至8649股,筹码明显分散。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东方日升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28.27亿元,虽同比减亏17.73%,但全年营收同比下降37.82%至125.84亿元,毛利率仅0.4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零分红”。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47.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18.6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266.27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东方日升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18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5.25万户,增幅为66.2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4万股减少至8649.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8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东方日升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25.84亿元,同比下降37.82%;归母净利润-28.27亿元,同比上升17.73%;扣非净利润-30.83亿元,同比上升17.3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1.17亿元,同比下降60.3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8.94亿元,同比下降0.9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8.77亿元,同比上升6.05%;负债率72.66%,投资收益-3859.67万元,财务费用5.31亿元,毛利率0.44%。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2025年末总资产为31,507,876,128.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31,449,021.70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2,584,423,007.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6,655,078.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82,668,708.0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0,335,503.3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4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2.4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09%。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6,655,078.2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公司处于技术产品更替关键阶段,为保障经营稳定和长远发展,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预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多项议案。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4亿元,同比下降3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7亿元,同比上升17.73%。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外,会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担保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管薪酬、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新增薪酬管理制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其中,担保额度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述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日升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4,968,535,701.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9,203.94万元,主要用于5GW N型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419,000.74元,存放与使用合规,未发现违规情形。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13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8,535,701.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92,039,426.86元,本年度投入131,856,744.2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9,419,000.74元,存放于专用账户。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末拥有33名合伙人、124名注册会计师,其中8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1,310.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441.99万元。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本期审计费用为180万元,与上期持平。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或东方日升路演厅参与。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林海峰、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雪山行、财务总监张徐李、独立董事戴建君及保荐代表人陈昶等。公司现面向投资者提前征集问题,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5:00前,投资者可登录指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提交问题,公司在说明会上将对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审阅了相关文件并了解内部控制环境、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监管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下属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基于既定的定量与定性标准开展,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结论的事项。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具体情况见《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及绩效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均按国家规定代扣税费。本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为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下属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等机构,以及总裁领导下的营销中心、研发中心、运营制造中心、财务中心等部门。具体组织结构详见附件。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09,860,004.45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70,803,173.87元,资产减值损失939,056,830.58元。主要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1,209,860,004.45元,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合计17,3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2%。其中7,500,000股质押给朱*超,已于2026年2月12日解除;9,830,000股质押给西藏优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解除。截至公告日,林海峰累计质押107,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38.09%,占公司总股本9.46%。目前其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与义乌威克、常州斯威克、宿迁威科、盐城斯威克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主要为采购胶膜。2025年度预计金额为60,000万元,实际发生21,708.02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王根娣女士已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审批相关业务方案及合同,并可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财务相关负责人。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之日止。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与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10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澳元等。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1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4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0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董事长/总裁审批并签署相关合同。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8,535,701.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9,203.94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13,185.6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419,000.74元,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成立于2005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1,310.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441.99万元。截至2025年末,共有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9人。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42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34家。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7.58万元。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该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完成了年报审计及相关专项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未受过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计提风险基金。审计过程中,事务所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专项报告,最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资金占用方为多家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相关款项,部分关联方亦涉及经营性往来。汇总表显示2025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合计264,037.72万元。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柳
陈柳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公司4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及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况。任职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及审计管理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董事高管薪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合规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现场履职时间超十五天,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霍佳震
霍佳震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公司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及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形。作为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管理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合规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人员变动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瑛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瑛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出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审计管理委员会召集人,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关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情况。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人员变动及薪酬事项均合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和考核结果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制度规定薪酬调整依据及止付追索机制,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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