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傲农生物(603363)报收于3.31元,较上周的4.13元下跌19.85%。本周,傲农生物4月20日盘中最高价报4.2元。4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3.27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低点。本周无涨停收盘情况,共计1次跌停收盘。傲农生物当前最新总市值86.16亿元,在饲料板块市值排名6/1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86/5200。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88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82万户,增幅22.51%。户均持股数量由3.23万股降至2.6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2万元。
财务报告
2025年公司主营收入84.75亿元,同比下降3.29%;归母净利润7762.16万元,同比下降86.6%;扣非净利润-4.74亿元,同比上升60.56%。2025年第四季度主营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16.4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36亿元,同比下降124.0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13亿元,同比下降25.06%。负债率59.05%,投资收益5.18亿元,财务费用1.4亿元,毛利率6.29%。
监管公告
4月23日公告显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7762.16万元,扣非净利润-4.74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83亿元。鉴于扣非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公司通过审议程序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重点问题等充分沟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6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与绩效总额的50%。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决定并按月支付,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496,690.73万元,实收股本为260,296.18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主因系2021–2023年大额亏损,虽2024–2025年实现盈利,仍未能完全弥补。公司将通过业务聚焦、经营改善等措施推进亏损弥补。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在任及离任独立董事游相华、郑鲁英、俞道进及刘峰未在公司及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2025年度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由游相华、郑鲁英、李浩哲组成,年内完成两次人员调整;全年召开八次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控评价、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缺陷;协调内外部审计,保障审计顺利开展。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合伙人233人,注册会计师1507人,2024年收入25.10亿元,承担51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团队由张慧玲、周奕青、李春梅、郭晓鹏等组成,近三年未受处罚。审计过程执行咨询、意见分歧解决、质量复核等程序,信息安全管理有效。评估认为其能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满足公司审计需求。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6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配合调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以指定媒体发布内容为准。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47,474.68万元,扣除项目合计2,778.95万元,主要为与主业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销售废品等。扣除后营业收入为844,695.73万元,扣除占比0.33%。报告基于审计后财务报表编制,符合相关规则。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该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及审计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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