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SH)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关于“阿维巴坦钠”《化学原料药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鉴于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尖峰药业经审慎决定,主动撤回该药品注册申请,待完善研究后将择期重新提交。公告指出,本次撤回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提示,医药产品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特点,周期长且易受不可预测因素影响,存在研发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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