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盘,联盛化学(301212)报收于28.23元,上涨2.73%,换手率2.14%,成交量2.01万手,成交额5643.99万元。
4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0.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52.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63.15万元。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9.50万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无需参与绩效考核。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实际岗位、经营业绩和管理职务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领取津贴。薪酬方案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方案通过为止。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339.11万元,同比增长9.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5.26万元,同比下降19.74%。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高管、募投项目延期等多项议案。完成董事会换届及独立董事补选,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全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规有效。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项目合伙人崔勇趁、签字注册会计师时静和崔雯、质量复核人姚艳君均具备相应资质,部分人员近期因其他项目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根据业务规模、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后的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决定将“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7月12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基于外部环境、行业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为控制投资风险、审慎推进项目建设所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未变更。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牟建宇、俞小欧及俞快单独或共同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无偿担保,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质押等,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由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防范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拟在任意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额度内,与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以闲置自有资金投入,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因贸易业务涉及外币收支,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与具备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00亿元,并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联盛进出口、舟山联盛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4.3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瑞盛制药提供不超过0.20亿元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将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净额72,703.07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61,738.87万元,账户余额15,227.28万元。2025年度投入7,002.19万元,主要用于“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1.44亿元。部分募投项目已延期,其中“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曾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募集资金净额为72,703.0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61,738.87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7,002.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227.28万元,均存放于专户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1.80亿元,实际使用1.44亿元。两个募投项目均延期,“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并已补充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容诚所具备执业资质和独立性,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执业质量、独立性、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已履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资金往来。其中,对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往来余额3,240.00万元,为资金资助;与其他子公司如浙江联盛进出口有限公司、舟山联盛化工有限公司等发生经营性往来,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期末合计其他应收款项余额3,253.43万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涉及乐平市瑞盛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联盛进出口有限公司、舟山联盛化工有限公司等。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与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为3,240.00万元,形成原因为资金资助。此外,原监事徐雪丹因资产处置产生应收账款,已全额偿还。所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金礼才、冯懿、郑人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拟使用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强调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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