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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及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券之星消息,4月23日兰石重装公开信息显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兰石重装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富永、董事会秘书武锐锐、财务总监卫桐言、王彬、张俭、张璞临、阮英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与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年发生额9,7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59%,年底无余额;2021年发生额61,6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9.34%,年底无余额;2022年发生额226,520万元、年底余额7,85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7.72%、2.35%,2023年年初余额全部归还;2023年发生额223,300万元、年底余额26,43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49%、7.87%,截至2025年6月余额全部归还;2024年发生额127,0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35.96%,年底无余额。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未及时对案涉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公司2023年、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银行存款103,677万元、80,68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15%、6.24%,上述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兰石集团作为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组织、指使案涉资金占用。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张璞临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三、对郭富永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四、对卫桐言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五、对武锐锐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六、对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七、对阮英处以150万元罚款;八、对王彬处以140万元罚款;九、对张俭处以110万元罚款。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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