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新农股份(002942)报收于19.63元,上涨1.76%,换手率2.15%,成交量2.97万手,成交额5820.67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2.6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7.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4.62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新农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5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546.0户,减幅为4.9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2万股增加至1.4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8.5万元。
财务报告
新农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1.08亿元,同比上升15.17%;归母净利润9540.68万元,同比上升65.27%;扣非净利润7986.15万元,同比上升114.8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72亿元,同比上升31.2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92.81万元,同比上升52.4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38.26万元,同比上升55.57%;负债率26.36%,投资收益899.37万元,财务费用115.38万元,毛利率30.85%。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659,768,02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2,329,461.88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108,226,673.47元,同比增长1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06,797.77元,同比增长65.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861,482.43元,同比增长114.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769,079.18元,同比下降20.34%。基本每股收益为0.62元/股,同比增长63.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02%,同比上升2.96个百分点。
2026年一季度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811,361.60元,同比增长13.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09,195.31元,同比增长10.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495,388.62元,同比增长12.80%。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738,155,694.1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75,671,232.4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48,505.70元,同比改善57.33%。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06,797.7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3,146,268.20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9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考核结果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其办理664,29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同时,公司拟对14名离职人员及13名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人员合计377,2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续聘审计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第10、11项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中小投资者将对多项议案单独计票。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截至2025年末拥有117名合伙人、688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人。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100,4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期审计费用为81.50万元,较上期有所增加。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822.67万元,同比增长1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0.68万元,同比增长65.27%。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65,976.80万元,总负债43,743.86万元,所有者权益122,232.95万元。董事会全年召开7次会议,审议42项议案,召集召开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公司信息披露获深交所良好评价,并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金额46,757,379.00元。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考核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董事、高管因离职等情况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相关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15:00-16:3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会议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群辉、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钢、财务总监丁珍珍、独立董事张红英将出席。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通过指定网址或微信小程序提交问题,公司在说明会上将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100%。重点涉及组织架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发管理、合同管理等领域。经评估,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4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3名未达成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377,210股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5,857,930股变更为155,480,720股,注册资本由155,857,930元变更为155,480,720元。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和第二十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股份注销、债权人通知及工商变更等事宜。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因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23.91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34.24万元,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2.07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7.8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589.67万元,包括存货跌价准备231.0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61.1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97.40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32万元,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8,260.8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已全部注销。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05.0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收益4,191.61万元。公司终止“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364.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或终止,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无违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徐群辉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国际业务发展,涉及大额外币交易,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累计未到期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任意时点累计未到期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8,260.81万元已按规定使用。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5.0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191.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962.83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2025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置换或闲置补流情况。终止“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新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净额38,260.81万元,累计投入23,503.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962.83万元。部分项目终止或变更,其中“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被终止,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拥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上年度为20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包含14家同行业公司。审计过程中,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前沟通、过程监督和结果审议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其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及时,有效保障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中汇会专[2026]5991号专项审核说明。经审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往来款项,涉及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新农(杭州)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合计3,542.84万元,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690.38万元,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497.96万元,2025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735.26万元。所有往来款项性质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款。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魏彬女士、吴茵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中风险。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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