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永清环保(300187)报收于5.17元,上涨0.19%,换手率1.42%,成交量9.11万手,成交额4741.38万元。
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3.0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23.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86.9万元。
近日永清环保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19万户,较3月10日减少1096.0户,减幅为4.7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81万股增加至2.9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24万元。
永清环保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8.09亿元,同比上升6.36%;归母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上升14.34%;扣非净利润3062.03万元,同比上升1468.9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86亿元,同比上升13.8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359.72万元,同比下降6.7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48.32万元,同比下降54.46%;负债率67.85%,投资收益3172.36万元,财务费用6058.49万元,毛利率26.1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45,622,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预计为69,081,571.66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4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年末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因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426,852.33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346,523.4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44,508.87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07,613.48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659,387.13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87,593.68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426,852.33元,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显示,营业总收入808,574,403.40元,同比增长6.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88,030.37元,同比增长14.34%。资产负债率为67.85%,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公司资产总额351,301.20万元,较年初下降0.90%;负债总额238,353.18万元,较年初下降2.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92.90万元,同比下降57.98%。基本每股收益0.17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7254元。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57.44万元,同比增长6.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38.8万元,同比增长14.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62.03万元,同比增长1,468.93%。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13次会议,组织召开4次股东会,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担保事项、人事任免等多项议案。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到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6年董事会将聚焦新能源与环境治理主业,推进战略升级与国际化拓展。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近年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具备独立性。审计费用将根据业务规模、行业特点及工作量协商确定。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48,000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70,000元/人(税后),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生产安全、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项目直租、售后回租等。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方式以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法律文件。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永之清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江苏永之清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9,684,625.06元,未达到预测值,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夫妻需向公司补偿5,2431,946.11元。公司已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刘正军夫妻应在收到通知后4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补偿款。若逾期,将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实施。本次补偿不影响公司2026年度损益及治理结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董事会提名刘正军、苏凯、聂灵敏、刘前进、李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方飞、黄彬彬、夏隆巩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丁方飞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彬彬、夏隆巩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审议。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与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985万元,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3,189万元。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费率为年化0.7%,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永清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41.55万元。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项目团队具备相应执业资质,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监管处分。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审前沟通、过程监督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认为中审众环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年报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鲁贵卿、李斌和魏春兰的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鲁贵卿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会议,均以通讯方式表决,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其在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并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与审议多项重大事项议案,包括利润分配、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并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李斌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期间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均以通讯方式表决,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与审议2024年年报、各季度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魏春兰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期间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会议,均以通讯方式表决,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高管薪酬、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持续关注公司财务、内控、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其岗位职责、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薪酬调整需参考行业水平、地区水平、通胀及公司经营状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并规定在财务造假、履职过错等情形下可追索已发薪酬。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提升公司质量、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增强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制度明确市值管理应遵循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组织实施。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应对股价大幅下跌情形。制度还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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