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洪通燃气(605169)报收于12.38元,下跌1.75%,换手率1.53%,成交量4.32万手,成交额5376.86万元。
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5.0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60.3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85.36万元。
近日洪通燃气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8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0.0户,增幅为0.0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6万股减少至1.3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6.54万元。
洪通燃气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1.27亿元,同比上升13.61%;归母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29.77%;扣非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下降28.5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4亿元,同比上升5.9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918.3万元,同比上升255.3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888.5万元,同比上升821.37%;负债率17.7%,投资收益-86.64万元,财务费用147.26万元,毛利率11.6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2024年为22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包含10家电力热力燃气行业公司。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李潇,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权,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处罚记录。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1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27,329,985.60元,较2024年增长1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591,386.06元,较2024年减少2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06,552,010.68元,较期初增长3.44%;总资产为2,525,684,623.67元,较期初下降2.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931,704.51元,同比下降24.06%。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20,794.00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5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20,794.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76%。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确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55,420,794.00元。部分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年度股东会。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838,821,698.11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及现金管理净收益合计余额40,458.0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5.77万元,主要用于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和“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已延期,库尔勒项目已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338.9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披露合规。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天然气销售和财务报告。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议案。委员会审核评估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完整、准确,无重大错报或会计差错。同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委员会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勤勉履职。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4-00032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编制的汇总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显示,2025年期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53,399.47万元,期末余额为37,836.65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为40,245.28万元,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为55,808.10万元。资金往来主要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553,125.38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0,301,277.32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19,157,699.61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8,800.05万元,主要用于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38.9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疆燕回避表决。预计2026年与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0万元,其中向其购买商品500万元、销售商品300万元;在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存款预计金额1000万元。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664.64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基于市场公允价格,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安全生产、客户服务、员工权益保障、环境保护及公益捐赠等内容。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供气保障,推进数智化管理,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持续开展客户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保障居民、交通、工商业用气需求。重视人才培养与校企合作,完善员工权益保障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捐赠与乡村振兴投入。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双碳’目标。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庆哲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庆哲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全部出席,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薪酬制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公允,财务报告真实,内部控制健全,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茜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贾茜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缺席或委托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审议了董事及高管薪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情况,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度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实行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年度奖金部分递延至年报披露后发放。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12万元(税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被证监会处罚、擅自离职等情况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宇
杜宇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全年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均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结果均为同意。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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