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ST声迅(003004)报收于32.42元,下跌3.19%,换手率2.14%,成交量1.47万手,成交额4807.94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3.2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61.12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ST声迅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60.0户,较1月30日减少544.0户,减幅为12.9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5万股增加至2.2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6.68万元。
财务报告
*ST声迅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76亿元,同比上升24.59%;归母净利润-1162.04万元,同比上升77.3%;扣非净利润-1317.75万元,同比上升76.1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7亿元,同比上升21.0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82.52万元,同比上升65.8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31.96万元,同比上升67.6%;负债率48.11%,投资收益261.62万元,财务费用1053.25万元,毛利率30.19%。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声迅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347.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541.69万元,项目投资进度为53.17%。两个募投项目“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因审慎投入导致进度延缓,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已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8,443.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4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问题。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中名国成成立于2020年12月10日,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计费用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与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覆盖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关键业务领域。公司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事项。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考核制度发放。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离任人员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22,19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1,862,199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81,862,199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0.3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6.5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83.83万元。计提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720.33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会计准则,体现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资产状况。
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中辰应急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8.11万元,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700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目标。原实际控制人肖天华无需进行当期业绩补偿。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7,347.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541.69万元,项目投资进度为53.17%。部分募投项目因审慎配置资源等原因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8,443.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4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1.7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要求,无重大问题。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运作,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20次,审议60项议案,执行股东会决议,强化公司治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92.20万元,同比增长2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2.04万元,亏损大幅收窄。公司加强战略布局,拓展应急消防服务业务,提升运营效率,三项费用下降,经营基本面持续向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与财务状况,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3次,审议人事任免及薪酬方案。公司披露公告155份,保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修订多项治理制度。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涉及全体独立董事薪酬,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项目1.45亿元,产生利息收入1689.64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45亿元。其中,专户余额11.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8443.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40.00万元。公司按规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使用合规,无实施地点、方式变更及先期置换情况。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中名国成成立于2020年12月10日,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2025年度收入总额50,162.85万元,审计上市公司4家。公司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因确保审计独立性及业务发展需要,于2025年12月30日决定变更为中名国成。中名国成依据审计准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履职过程规范、客观、及时。
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中名国成成立于2020年12月10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首席合伙人郑鲁光。截至2025年末,该所拥有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559人,其中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3人。2025年度收入总额50,162.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7,502.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964.51万元,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客户4家,挂牌公司客户233家。公司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后因保障审计独立性及业务发展需要,于2025年12月30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变更中名国成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其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执业能力和良好诚信状况,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重点事项进行沟通,听取审计进展及发现问题的汇报,并提出建议。2026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该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声迅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要求,声迅股份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本专项说明仅用于声迅股份披露年度报告,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湖南声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声迅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声迅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截至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合计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33,244.10万元,期初余额为34,538.44万元,2025年度累计发生额为21,846.31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为23,178.39万元。所有往来款项均列为非经营性往来,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及丛培红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甦)
吴甦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等事项,未行使特别职权。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内控及信息披露情况,与审计机构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培红)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丛培红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会计估计变更、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等事项,监督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未行使特别职权。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俊巍)
庞俊巍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与变更、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等事项,未行使特别职权。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内控等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推动信息披露合规,维护股东权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4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1,862,199元,主营业务涵盖技术服务、安防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等。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对象、内容、方式及部门职责,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与诚实守信原则,规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具体实施,涵盖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诉求处理、沟通渠道建设等内容,并要求建立档案制度,确保信息沟通合法合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事项的暂缓或豁免披露标准及内部审核程序。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审慎原则、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如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等。同时明确了内部审批流程,包括部门申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对于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时须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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