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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方明珠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51.47%

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东方明珠(600637)报收于9.99元,上涨0.0%,换手率1.27%,成交量42.79万手,成交额4.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26.1万元,占总成交额4.94%。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东方明珠股东户数达16.9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56%。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东方明珠2025年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47.57%,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增251.4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方明珠拟出售所持兆驰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预计交易金额约6.4亿元,以优化资产结构。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26.1万元,占总成交额4.94%;游资资金净流入1689.2万元,占总成交额3.93%;散户资金净流入436.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2%。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东方明珠股东户数为16.92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04万户,增幅6.56%;户均持股数量由2.12万股降至1.9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7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东方明珠2025年主营收入74.89亿元,同比下降2.71%;归母净利润6.17亿元,同比下降7.66%;扣非净利润3.89亿元,同比增长47.57%。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23.93亿元,同比下降4.6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581.76万元,同比上升251.4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70.04万元,同比上升97.47%。全年负债率18.82%,毛利率27.32%,财务费用-1.09亿元,投资收益3.6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7.33亿元,同比增长72.49%。

公司公告汇总

东方明珠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9,442,721.07元,同比下降2.71%;归母净利润617,459,101.76元,同比下降7.66%;扣非净利润388,572,966.24元,同比增长47.57%;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732,726,734.13元,同比增长72.49%。总资产425.00亿元,净资产299.33亿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合计分配437,046,976.21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为605,141,967.06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秦投资向南京复邑置业提供股东借款,截至2026年4月2日尚余本金124,675,416元未清偿。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自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分九期偿还,最后一期偿还16,680,000元。利息按原约定执行,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推进落实。该计划有利于债权回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

独立董事苏锡嘉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审议财务、关联交易、内控、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关联交易定价、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履职配合良好,未影响独立性。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卫哲)

时任独立董事卫哲2025年度出席全部5次董事会及4次独董专门会议,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对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利润分配、信息披露、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对议案提出异议。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核查重大事项,认为决策合法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多奇)

独立董事许多奇2025年度依照法规及章程履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关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公司配合履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2026年将持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清洋)

独立董事陈清洋2025年度严格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就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利润分配、信息披露、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功润)

独立董事刘功润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对董事提名、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东方明珠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202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85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银行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东方明珠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出售所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60,000,000股,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出售时机、方式、数量和价格,授权期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已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股票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情形。预计出售金额约64,020万元,账面成本约29,079万元。本次出售旨在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支持公司核心主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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