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杭州热电(605011)报收于19.38元,下跌0.72%,换手率0.68%,成交量2.72万手,成交额5277.31万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9万元,占总成交额0.05%;游资资金净流入1.53万元,占总成交额0.03%;散户资金净流入1.26万元,占总成交额0.02%。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74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343.0户,增幅1.27%;户均持股数量由1.48万股下降至1.4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0.5万元。
杭州热电2025年主营收入31.69亿元,同比下降10.49%;归母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下降12.03%;扣非净利润1.71亿元,同比下降12.76%。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8.63亿元,同比下降8.61%;单季归母净利润4134.51万元,同比下降3.69%;单季扣非净利润4084.48万元,同比下降7.83%。负债率30.09%,投资收益8230.74万元,财务费用1044.67万元,毛利率11.4%。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69,458,611.26元,同比下降1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479,857.33元,同比下降12.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1,181,616.49元,同比下降12.76%。总资产4,379,172,372.89元,同比增长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0,642,109.32元,同比增长4.2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28,079,825.06元,同比下降1.7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2%,基本每股收益0.47元/股。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占归母净利润的34.33%。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无异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14,610.32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多个募投项目。原“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资金调整至“浙江安吉”和“湖北小池”项目。部分账户已注销,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20,406.09万元,累计使用14,610.32万元,期末余额7,025.99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中止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资金投入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保持独立性。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75万元,含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专项鉴证费用,与2025年度持平。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公司在主业运营、技术创新、投资者沟通、规范运作等方面稳步推进,实现售汽量稳中有升,多个项目投产或开工,研发投入加大,信息披露有效,治理结构优化。2026年将继续聚焦主业、强化精益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深化科技创新,提升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关键少数”履职,持续实施现金分红,强化股东回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审计,汇总表所载信息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管理层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往来性质包括经营性往来和非经营性往来,会计科目涵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本专项说明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厉国威、金威任、钱雪慧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为厉国威。全年召开10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并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同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倪明江、厉国威、钱雪慧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等因素,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李炳薪酬为16.84万元,宁锋为51.47万元,俞峻为79.49万元,冯其栋为80.44万元,独立董事津贴均为10万元/年,部分董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任期激励不低于年度薪酬的20%;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相关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部控股公司,涵盖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财务报告等关键业务流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关键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议题。设有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建立一年一次的信息内部报告机制,但未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报告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相关指引、GRI标准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开展了利益相关方沟通,并完成双重重要性评估,识别出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供应链管理、能源管理与绿色转型等24项重要议题。
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7.8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具体金额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事项已于2026年4月1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倪明江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允、财务信息真实、内控有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履职过程中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
独立董事钱雪慧自2024年6月13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高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有效,薪酬制度合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厉国威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主持审计委员会10次会议,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内控有效,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程序合法,薪酬制度执行合理。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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