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新筑股份(002480)报收于6.15元,上涨0.0%,换手率1.64%,成交量12.59万手,成交额7752.6万元。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1.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28.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69.6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新筑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05万户,较3月20日增加719.0户,增幅为2.4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59万股减少至2.5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79万元。
财务报告
新筑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4.91亿元,同比下降39.96%;归母净利润-1.68亿元,同比上升58.83%;扣非净利润-3.26亿元,同比上升23.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34亿元,同比下降46.1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上升18.3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上升19.92%;负债率84.46%,投资收益1.3亿元,财务费用2.85亿元,毛利率30.25%。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12项非累积投票提案。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述职。中小投资者将对提案8.00和10.00单独计票。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新筑股份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2025年末拥有113名合伙人、551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2025年度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邱晓波,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泳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韧,均具备相应资格且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2026年审计费用为144.80万元,与2025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后续事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100%。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郑宇先生简历已披露,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关于董事、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夏玉龙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其即将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夏玉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0%股份。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贾秀英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贾秀英女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400股,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089.43万元,同比下降3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万元,同比减亏24,068.90万元。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轨道交通产业订单减少,光伏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至44.85%。公司通过转让奥威科技及川发兴能股权获得投资收益14,427.97万元,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3,005.0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0,321.49万元,同比增长513.36%。资产负债率84.46%,流动比率114.1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7次董事会会议,召集10次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独立董事召开6次会议。公司全年披露公告123项,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2025年营业收入149,089.43万元,同比下降3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万元,同比减亏58.83%。公司推进向清洁能源转型,2026年将聚焦重大资产重组与产业协同。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新筑股份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确定,部分董事在关联方领取报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区分在公司任职与不在任职情形,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46.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88,373,770.98元,实收股本769,168,67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亏损主因系轨道交通业务投入大、产出低,磁悬浮系统未商业化,导致持续亏损。公司将推进业务重组、产业协同、结构调整,并适时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审计计划、人员构成、审计过程及结果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公司续聘上会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该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当年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产品销售、检测费、信息化建设等事项,形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等科目余额。同时,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因往来款形成其他应收款。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101,629.13万元。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卫德佳先生、谭洪涛先生、唐岚女士在任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洪涛)
谭洪涛,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2日当选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该日起。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次,现场出席,无缺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未发生需重点关注事项。未来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卫德佳)
卫德佳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12月12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次,无缺席情况,未召开股东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未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提议召开会议,未征集股东权利。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重视与中小股东交流。现场工作1日,公司积极配合履职。因任职时间较短,无须重点关注事项。未来将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岚)
唐岚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2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任职。报告期内,出席1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及内控执行情况,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因任职时间较短,未发生需重点关注事项。未来将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哲)
罗哲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12日。2025年任期内,出席董事会16次、股东会7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部应出席次数,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提议召开会议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任期届满后离任。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珉)
罗珉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5年12月12日离任。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主持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积极配合履职,保障信息畅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涛)
江涛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5年12月12日,因连任满六年离任。2025年任期内,其出席董事会16次、股东会9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7次,参与审议多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人事任免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投资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明确投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金融项目等。制度规定了投资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投资管理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风险防控和投资规模匹配原则。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参与重大投资决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全流程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还明确了投资收回与转让的情形,并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的保密义务。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涉及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均需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备案工作。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需在指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情形及审核程序,以及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登记申报、锁定条件、转让限制、买卖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份,同时明确股份变动需提前申报减持计划并公告,防范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行为。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范围,指因法律法规或特殊原因需向公司索取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所涉信息为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公司要求向外部报送信息时,必须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并提示外部使用人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允性,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具体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原则,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制度还对日常关联交易、委托理财、财务资助等特殊情形的审议和披露作出了具体规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了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制度明确了辞职、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下的程序要求,规定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并配合后续事项核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被担保对象的审查条件、审批程序、担保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别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履行更严格的审议程序,并要求控股股东等提供反担保。制度还明确了担保文件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与标准、支付与递延机制及止付追索扣回机制。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非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情况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与业绩联动,若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董事、高管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时,公司将止付或追索已发薪酬。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规定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投资者互动平台、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交流,并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等渠道。强调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公平。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机构。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明确了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财务相关人员等。对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后续事项。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未发现与审计过程中检查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披露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2,121.91万元,主要为销售废料、出租固定资产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46,967.52万元。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筑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13,434,828,799.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4,083,641.75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490,894,288.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46.6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5,665,522.8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3,214,856.5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19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08%。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46.6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88,373,770.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6,794,747.11元。鉴于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筑股份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审议通过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董事会提名贾秀英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其为总经理,同时聘任郑宇为副总经理。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者: 请问截止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董秘: 您好,截止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8,96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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