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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国光股份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65.02%

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国光股份(002749)报收于13.05元,下跌2.76%,换手率1.19%,成交量5.39万手,成交额7073.2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5.66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增持,游资呈现净流出。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环比增长27.86%,户均持股数量降至2.72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4.94%,第四季度降幅扩大至65.0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5.6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58.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393.28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国光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2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3739.0户,增幅为27.8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48万股减少至2.7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5.7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国光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0.57亿元,同比上升3.57%;归母净利润3.12亿元,同比下降14.94%;扣非净利润3.07亿元,同比下降14.8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34亿元,同比下降2.9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393.86万元,同比下降65.0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783.29万元,同比下降60.87%;负债率17.96%,投资收益309.57万元,财务费用-1319.73万元,毛利率45.42%。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433,532,674.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06,533,726.05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57,154,512.15元,同比增长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208,067.74元,同比下降14.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7,491,424.19元,同比下降14.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114,945.1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94%。公司拟以466,358,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

2026年一季度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80,423,745.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30,735.13元,同比下降23.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9,190,212.94元,同比下降23.45%。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均下降23.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7%,较上年同期下降0.56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9,258.37元,同比改善97.00%。总资产为2,426,360,385.6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67,084,611.1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35%。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00股。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208,067.7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6,321,105.41元。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股利93,271,710.00元,转增后总股本将增至559,630,260股。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修改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审议事项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修改公司章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修改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包括:坚持聚焦主业,巩固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水溶肥领域优势;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强化田间技术服务和品牌建设;优化市场布局,拓展国内国际业务;加强管理提升与人才培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实施现金分红,积极回报股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该方案基于当前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69.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402.71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收益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其中何颉薪酬117.44万元,何鹏81.99万元,邹涛73.39万元,兰金珠67.59万元,陈曦43.82万元,欧阳文恒39.73万元,花荣军8.00万元,毕超0万元,刘云平8.00万元;吴攀道、颜铭、杨磊分别为61.54万元、50.07万元、54.03万元。审议通过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议案。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因28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未达标,合计回购注销2,632,260股。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将接受关联方四川松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预计2026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603.32万元,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因松尔生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所致。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希尔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希尔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对成都希尔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成都希尔的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1,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成都希尔仍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本次增资系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24.27万元,累计使用13,269.9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402.71万元(含净利息收入3,458.6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22,000吨制剂生产线技改、年产50,000吨水溶肥料技改、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及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其中,“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相应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四川华信具备执业资质,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证券业务收入等信息合规。审计团队由张妍、聂小兵、廖磊、杨燕等组成,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保持独立性。制定了完整的审计方案,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签署了保密协议,未发现违反独立性情形。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四川华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被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往来原因为生产经营借款及应收股利,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合计26,491.00万元,期初往来资金余额7,000.00万元,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37,628.36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8,287.73万元。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花荣军)
花荣军作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按时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参与战略、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注重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超)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超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参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董事增选、高管薪酬及股权激励等事项,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促进投资者关系建设。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云平)
刘云平作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按时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组织或参与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增选、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注重与中小股东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监督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的管理。明确离职程序、生效条件、工作交接、离任审计、责任义务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承诺事项,持股变动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采购款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要求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必须遵循独立性原则,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应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现占用情形应及时报告并公告。控股股东等以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总裁工作细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明确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权与义务。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设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决议执行机制。同时建立了报告制度,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就重大经营或财务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履行、控制权变更及信息报送等内容。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侵占公司资产,确保公司独立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问询,杜绝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要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及程序,以及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
为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进行年度考评。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岗位补贴8万元/年,内部董事另加4万元/年补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年薪基数、奖金和项目奖励构成。年薪基数根据岗位确定,绩效薪酬占年薪基数50%,与经营目标和个人考核挂钩。奖金根据经营目标完成率和年度考核系数核算,项目奖励依公司制度执行。薪酬发放分月度、年度及年报披露后分阶段进行。存在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的,不予发放薪酬。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花荣军、毕超、刘云平的独立性进行了专项评估。三位独立董事已提交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其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亲属关系及与公司关联方的业务往来等信息进行核查,未发现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确认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该日期有效运行,未发现重大缺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由4.89元/股调整为3.89元/股,因28名激励对象丧失资格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3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632,260股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川华信专2026第0220000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审核说明。该汇总表基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要求编制,用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送2025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内容进行了核对,未发现与经审计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除常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或其他程序。本说明仅限报送年度报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在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内实施了三次权益分派,分别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4.00元和3.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4.89元/股调整为3.89元/股。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最低目标,需回购注销3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2,26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3.8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占股权激励计划总数的32.66%,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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