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华昌化工(002274)报收于6.23元,上涨0.16%,换手率1.89%,成交量17.76万手,成交额1.1亿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1.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90.9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82.8万元。
近日华昌化工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01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74.0户,增幅为0.1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万股减少至1.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97万元。
华昌化工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65.06亿元,同比下降17.96%;归母净利润-2.04亿元,同比下降139.19%;扣非净利润-2.15亿元,同比下降144.7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2亿元,同比下降2.1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96亿元,同比下降2172.6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2亿元,同比下降4336.34%;负债率31.33%,投资收益4891.42万元,财务费用361.73万元,毛利率4.5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7,683,669,189.76元,较上年末下降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29,208,905.41元,较上年末下降8.67%。营业收入为6,505,690,237.51元,同比下降1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339,833.84元,同比减少139.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5,065,750.24元,同比减少144.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880,612.84元,同比减少144.41%。基本每股收益为-0.214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214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3%,较上年减少13.08个百分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52,364,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66,655,252.20元,高于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末,该所合伙人56人,注册会计师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2人。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0家。项目合伙人刘震、签字注册会计师翁梅辛、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处罚情形。审计收费预计为财务审计16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胡波、独立董事汪激清、董事会秘书卢龙、财务总监赵惠芬。公司现公开征集投资者问题,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5:0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运行,涵盖主要单位、业务及高风险领域,且评价期间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章程包含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清算及修改章程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治理结构。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港口经营’许可项目,并新增‘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一般项目。上述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与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销售水、电等产品,采购原材料、设备配件及运输服务等,总预计金额为14,000万元以内。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或协议定价原则,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提供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合计预计担保额度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8.55%。被担保对象包括新材料公司、进出口公司、华源生态、华昌智典、湖南华萃、奥斯汀公司、华昌能源、华昌固废和运昌物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及关联方的担保余额分别为8,085万元和7,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4,235万元,占净资产2.72%。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证天业具备合规资质,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执行了检查、函证、监盘等必要程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该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未发现近三年存在执业处罚记录。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该专项说明基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其他关联方中,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为联营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往来款630.00万元,利息18.03万元,已全部偿还。上市公司子公司包括华昌智典新材料、苏州奥斯汀新材料、湖南华萃化工,与其发生非经营性往来款,期末合计余额9,150.00万元,累计发生额6,570.00万元,利息264.89万元,累计偿还6,654.32万元。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李莉、陈强、汪激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状况,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莉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参加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了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财务资助、董事薪酬等事项,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现场工作15天,公司积极配合其履职。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激清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及人事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注重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现场工作累计17天,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强在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提出异议。重点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董事变更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现场工作18天,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保持沟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考评发放、调整及止付追索机制。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薪酬规定。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离任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存在重大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并可能追回已发薪酬。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适用情形、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审慎判断,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并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华昌化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以及对未来有效性推测的风险。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基于已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核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本核查意见仅用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并需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确保扣除情况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50,569.02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424.29万元,主要因纯碱行业低迷导致联碱生产线资产组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16,094.1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多项担保,涉及授信额度合计较大。2026年4月16日董事会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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