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福建高速(600033)报收于3.7元,上涨0.27%,换手率0.89%,成交量24.37万手,成交额9011.79万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1.06%;游资资金净流出694.71万元,占总成交额7.71%;散户资金净流出302.09万元,占总成交额3.35%。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14万户,较2月27日减少778.0户,减幅0.9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34万股增至3.3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94万元。
福建高速2025年主营收入30.49亿元,同比上升0.76%;归母净利润9.48亿元,同比上升21.45%;扣非净利润9.54亿元,同比上升20.41%。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7.51亿元,同比下降0.85%;单季归母净利润1.27亿元,同比上升1115.95%;单季扣非净利润1.31亿元,同比上升3545.73%。全年毛利率55.8%,负债率15.02%,投资收益4913.56万元,财务费用965.4万元。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049,016,105.68元,同比增长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283,788.91元,同比增长21.45%;基本每股收益0.345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6%,较上年增加0.99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5,399,912.72元,同比增长33.56%。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加上中期分红,全年每1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元(含税)。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826,294,225.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11,482,886.16元,资产负债率为15.02%。
董事会提名乔红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资产减值测试、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审阅了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已获股东会批准。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房屋租赁、广告经营权、服务区租赁、加油站点出租等业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0,946.47万元。子公司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存在1亿元长期应收款,系历史借款转贷形成,属于非经营性往来。未发现现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中期分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员工福利与成长,推进智慧高速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致力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乔红军声明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委员会保持沟通,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4,392.60万元,未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内容包括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养护服务、租赁、物业、劳务外包等,以及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提供劳务和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政府批文或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所成立于1981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截至2025年末有73名合伙人、332名注册会计师,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小军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且近三年未受监管处罚。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80万元,内控审计25万元,与2025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规资质,执业团队经验丰富,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均具备专业资格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就重大会计事项与公司充分沟通,制定合理审计方案,执行质量控制程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事务所已投保职业保险8000万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经评估,华兴事务所履职独立、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
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芸女士、许明先生、陈建华先生、刘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战略规划、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均纳入评价范围。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独立董事刘宁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对现金分红方案表示认可。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适用范围、审批流程、登记存档要求及事后监管措施。公司需确保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且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若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应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独立董事许明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聘任、薪酬考核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公允,信息披露合规,现金分红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独立董事李芸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聘任、薪酬考核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同时说明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并披露了自身责任与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独立董事陈建华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管提名、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合计每10股派0.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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