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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改示范企业”

证券之星消息,建科院(300675)04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董秘,深圳资本运营集团作为公司国资控股大股东,对建科院的发展和管理不闻不问,没有任何帮助和支持,建科院管理层是否应该建议深圳资本运营集团转让股权,让有实力有责任心的大股东帮助建科院的发展?

建科院回复:您好,公司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改示范企业”,并参与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等专项行动,在战略落地、改革发展、业务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国资委及控股股东持续的指导和支持,并将充分借助控股股东的专业并购能力推进产业链投资等相关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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