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招商港口(001872)报收于22.04元,上涨0.09%,换手率0.11%,成交量2.46万手,成交额5446.1万元。
4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5.79万元,占总成交额5.25%;游资资金净流入309.52万元,占总成交额5.68%;散户资金净流出23.74万元,占总成交额0.44%。
截至2026年3月31日,招商港口股东户数为1.7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2,576户,降幅为12.8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45万股上升至13.1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86.2万元。
招商港口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72.46亿元,同比增长6.92%;归母净利润46.11亿元,同比增长2.1%;扣非净利润44.38亿元,同比增长9.65%。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营收44.85亿元,同比增长13.12%;单季归母净利润8.05亿元,同比增长3.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63亿元,同比增长10.41%。全年投资收益64.22亿元,财务费用15.05亿元,毛利率为44.01%。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46,382,527.85元,同比增长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1,352,247.98元,同比增长2.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37,547,391.42元,同比增长9.6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8,174,432,389.05元,同比增长2.01%。基本每股收益为1.85元/股,同比增长2.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5%,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总资产为205,014,697,494.68元,同比增长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365,829,932.20元,同比增长4.66%。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9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1,352,247.9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061,635,965.96元。拟以总股本2,481,897,18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9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83,035,850.82元。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金额合计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4%。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并审议通过2026年度经营计划、战略规划、融资计划、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会议还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蔡曼琳为审计部负责人。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存款业务期初余额4,745,991,554.35元,期末余额4,733,188,415.27元,累计存入29,973,233,720.74元,累计取出29,986,036,859.82元,存款利率范围0.35%-1.85%。贷款业务期初余额992,085,546.24元,期末余额1,224,100,627.10元,累计贷款698,516,938.44元,累计还款466,501,857.58元,贷款利率范围2.02%-3.30%。授信额度为100亿元,实际贷款余额1,224,100,627.10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服务资质并能胜任审计工作。
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高管聘任、分红派息、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等事项,并落实股份回购与注销。全年集装箱吞吐量创历史新高,海外项目运营成效显著,数智化与绿色低碳转型加快,ESG评级持续提升。2026年公司将深化全球布局、精益运营与创新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障股东参与权,所有股东会均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议案。全年召开3次股东会,审议27项提案。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实现投资者提问100%回复。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全年披露公告84项,获深交所A级评价。严格执行内幕交易防控措施,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2024-2026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40元(含税),共计派发1,839,836,697.18元。
公司从价值创造、价值经营、价值实现三方面推进估值提升。全球布局方面,深圳西部港区吞吐量创新高,海外项目如巴西TCP、多哥LCT业绩亮眼,签署巴西Vast项目购股协议。精益运营方面,推广COE机制,优化工程管理和成本管控。创新升级方面,“招商芯”CTOS系统落地海外,推进数智化与绿色化转型。股份回购方面,累计回购并注销19,817,696股,支付金额3.89亿元。现金分红方面,2024年度每10股派7.40元,分红比例达41%,三年规划明确分红比例不低于40%。公司获深交所信披A级评价,投资者关系管理成效显著。
本报告为公司首份自然相关财务影响报告,参照TNFD建议及LEAP方法论,系统披露了2025年度公司在自然相关依赖、影响、风险与机遇方面的管理策略、行动举措与绩效成果。报告涵盖治理架构、战略定位、风险与影响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重点分析公司运营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并公布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量化目标与进展。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和事项。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且基准日后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及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501,508,381股变更为2,481,842,185股,注册资本由2,501,508,381元变更为2,481,842,185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等内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郑琦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承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并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
董事会提名刘汉波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关系。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提名郑永宽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会提名郑琦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琦已书面同意提名。提名人确认其已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公告声明了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等独立性事项,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刘汉波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各类中介服务,最近三年未受监管处罚或市场禁入。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丧失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柴跃廷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声明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声明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郑永宽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声明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公司主要股东或关联方,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冲突情形。同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董事会提名柴跃廷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声明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7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双方同属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6年1月1日至公告日,公司与招商租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3,353.98万元。
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开展2026年度存贷款及关联交易,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150亿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有保本约定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招商银行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兼任其董事长而构成关联法人。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00亿元,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93亿元。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劳务、堆存费、租赁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捐赠预算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申请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公益事业。若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则因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为其主要出资人和管理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公告确认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并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971,845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930,36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41,48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1.8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无逾期担保。
公司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财务公司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亿元。截至2025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19.58亿元,所有者权益66.8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51.71亿元,净利润2.18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资本充足率17.98%,流动性比例42.90%。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为47.16亿元,贷款为12.24亿元。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评估,毕马威华振资质合规,执业独立,勤勉尽责,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及相关专项核查,已按计划完成全部审计任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毕马威华振成立于1992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该所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审前召开会议听取审计计划,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风险事项,并在审计过程中两次发函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026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完成审计工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主要包括存款利息、应收业务款、押金保证金等。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经营。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也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现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存款、应收业务款、押金保证金等事项。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经营。公司与子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之间也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用于提供经营支持及产生利息。截至2025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为743,692万元。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日批准该汇总表。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高平先生、李琦女士、郑永宽先生、柴跃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李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投赞成票。主持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次,列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参与审议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对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提出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投资及信息披露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股东权益。
高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全勤参会并投赞成票。主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会议,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次,列席审计委员会3次。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公司风险评估、高管聘任、股权激励调整等事项。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履职尽责,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柴跃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投赞成票。出席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次,列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参与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对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关注公司内部控制、ESG工作及战略规划,实地调研子公司经营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郑永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投赞成票。任职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各5次,列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参与审议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聘任、股权激励等事项,对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履职尽责,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外部机构情况。
公司章程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架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定、对外担保决策权限等内容。其中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481,842,185元,法定代表人为首席执行官(CEO),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不超过2人。章程还对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详细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以及审计责任范围。
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经审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当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商誉减值测试。2025年末,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38.11亿元,占股东权益的71.45%;商誉账面价值为61.76亿元。公司采用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0.36亿元,占合并净利润的67.77%。
投资者: 您好,我注意到贵公司所在行业已有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视频直播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在会后提供视频回放,以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性与透明度。然而,贵公司2024年未提供相关回放。在行业沟通方式逐步向数字化与可视化转型的背景下,请问贵公司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中,是否考虑引入视频直播并提供会后回放,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沟通效果?此外,是否计划在问答环节增加线上视频互动,以增强交流的直观性与互动性?感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业绩等相关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9日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届时将与广大投资者积极沟通。具体会议安排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号)。谢谢!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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