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日贝斯美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因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9.37%增至32.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未履行;同时隐瞒持股变动信息,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实。证监会决定对陈峰合计罚款450万元,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该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主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近1年,贝斯美无研报覆盖。
贝斯美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1.1亿元,同比上升14.29%;归母净利润3116.67万元,同比上升1257.94%;扣非净利润2910.8万元,同比上升548.69%;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34亿元,同比上升9.3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53.97万元,同比上升75.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76.21万元,同比上升82.12%;
贝斯美(300796)主营业务:以4-硝等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和二甲戊灵制剂等产品为主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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