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日收盘,大禹节水(300021)报收于4.32元,下跌1.59%,换手率1.1%,成交量9.6万手,成交额4173.75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1.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8.5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3.01万元。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就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多数同意,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股东共416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50%。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将其持有的22,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4月1日,到期日为2027年3月31日,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1.84%,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6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3.92%,占公司总股本的6.16%。其一致行动人仇玲无股份质押。王浩宇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其所持股份无被冻结、拍卖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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