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民丰特纸(600235)报收于6.61元,上涨2.01%,换手率1.77%,成交量6.22万手,成交额4079.76万元。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4.37万元,占总成交额2.07%;游资资金净流出291.8万元,占总成交额7.15%;散户资金净流入207.44万元,占总成交额5.08%。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民丰特纸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1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489.0户,减幅为2.7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万股增加至2.0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11万元。
财务报告
民丰特纸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2.04亿元,同比下降17.44%;归母净利润1628.37万元,同比下降77.38%;扣非净利润521.69万元,同比下降92.7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16亿元,同比上升6.8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35.74万元,同比下降121.3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13.47万元,同比下降119.66%;负债率50.22%,投资收益547.39万元,财务费用2496.79万元,毛利率15.3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彭金超、姚向荣、李爱忠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彭金超已于2022年4月25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李爱忠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高级会计师职称。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且候选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民丰特纸2025年度环境报告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报告书,涵盖企业概况、环境管理状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及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公司严格落实环保法规,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南湖厂区已于2025年6月30日全面关停,产能转移至海盐厂区。两大厂区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公司推进清洁生产,实施废水回用、废气治理、噪声控制和固废资源化利用,完成多个技改项目环评验收,并通过‘无废工厂’评审。
民丰特纸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公司拟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的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751.5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6803.83万元。最终融资金额、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手续。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金超)
彭金超声明被提名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声明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财务、法律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服务。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承诺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履职。
民丰特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民丰特纸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以及对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推测的风险。
关于民丰特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经审核,民丰特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编制,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民丰特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04,492,201.12元,同比减少17.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83,690.53元,同比减少7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16,946.41元,同比减少92.71%。利润总额为14,006,127.14元,同比减少81.06%。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同比减少75.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减少3.8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524,053.57元,同比增长3.65%。总资产为3,034,968,588.95元,同比减少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10,882,560.44元,同比增长0.69%。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5,269,50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民丰特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1,3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5,269,5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36%。若在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民丰特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民丰特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提名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专项报告,公司还审议通过了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及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
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7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议案、2026年度银行授信申请、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5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民丰特纸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内无需支付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074,155,553.17元。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且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未实质性实施。
民丰特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以上,涵盖组织结构、资金运营、采购销售等主要业务领域。
民丰特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向荣)
姚向荣声明被提名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非会计专业人士,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履职。
民丰特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汇具备合规资质,执业记录良好,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保持独立性。事务所建立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质量复核、质量检查及缺陷整改等方面均有效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合理,资源配置充分,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达3亿元,具备较强风险承担能力。整体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并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准则,按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审议续聘议案、年报审计沟通、年度报告审议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完成。
民丰特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本报告是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涵盖党建引领、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环境保护、品质管理、创新驱动、员工权益、公益慈善等内容。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覆盖公司及下属机构。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废100%安全处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重视股东回报,2025年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达32.36%。强化科技创新,年内获2项发明专利授权,参与行业标准修订。全面落实员工权益保障,开展结对帮扶、银龄关爱等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显示,审计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和董事,李爱忠任召集人。2025年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委员会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为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委员会还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民丰特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发布报告。报告涵盖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的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进展和生产经营转移至新址;落实股东回报,实施现金分红并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全年披露公告79份,举办多次业绩说明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治理制度,获董办最佳实践奖;推进ESG体系建设,发布社会责任与环境报告,获ESG杰出上市公司奖;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开展合规培训与制度建设。
-民丰特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经营质量,持续推进达产达效、市场拓展和管理提升。公司坚持稳定分红政策,落实股东回报规划,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推动控股股东增持。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多渠道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制度,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积极践行ESG理念,发布ESG报告,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健全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
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公司共有3名独立董事:彭金超、李爱忠、姚向荣。经核查,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均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也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无上述情形。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具备任职资格。
民丰特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管理机构职责、薪酬支付及调整机制。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有权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时取消其薪酬发放,并对绩效薪酬进行追回。
民丰特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向荣)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向荣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说明,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参会,未连续两次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成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及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加强与管理层、审计机构沟通,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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