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国联民生(601456)报收于9.11元,上涨0.55%,换手率0.33%,成交量14.35万手,成交额1.3亿元。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41.36万元,占总成交额4.92%;游资资金净流出290.29万元,占总成交额2.22%;散户资金净流出351.07万元,占总成交额2.69%。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46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14万户,增幅12.21%;户均持股数量由5.62万股下降至5.0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9.31万元。
国联民生2025年主营收入76.73亿元,同比上升185.99%;归母净利润20.09亿元,同比上升405.49%;扣非净利润19.50亿元,同比上升412.3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6.35亿元,同比增长141.1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46亿元,同比增长15611.6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26亿元,同比增长6700.01%。负债率为73.98%,投资收益为37.69亿元。
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相关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披露了公司在环境合规、气候变化应对、绿色运营、绿色金融、员工权益、职业健康与安全、金融科技、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负责任供应链、乡村振兴及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管理举措与实践。公司建立由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牵头的三级治理体系,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基于双重重要性评估确定关键ESG议题。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GRI标准、TCFD框架等。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19.71亿元,于2025年2月26日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专户余额合计19.95亿元,含利息收入2454.97万元。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存放合规。2025年度未进行募投项目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或项目变更。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徐慧敏在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反对意见。关注公司财务、治理及信息披露情况,参与业绩说明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审查关联交易、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
独立董事朱贺华于2025年1月至8月期间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关注关联交易、高管任免、薪酬考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国联民生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6.73亿元,同比增长185.99%;归母净利润20.09亿元,同比增长405.49%;扣非净利润19.50亿元,同比增长412.38%。总资产为2032.1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9.05%;归母净资产为524.90亿元,同比增长182.44%。基本每股收益0.36元,同比增长157.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6%,较上年提升1.97个百分点。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4.45亿元,同比下降138.74%。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5,680,592,806股计算,合计派发340,835,568.36元,占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6.97%。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股本变动则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并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会议还审议通过向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20亿元、撤销2家证券营业部、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交易、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等,定价遵循市场原则,确保公允性。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超出审批额度。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基于审计的财务报表,核对汇总表内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汇总表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上市公司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并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独立性等事项与事务所多次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及国际审计准则完成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6项议案,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核关联交易事项,确认关联方名单,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查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并根据新《公司法》要求承接监事会职权,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高伟、郭春明、徐慧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服务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时完成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分别负责A股和H股审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事务所具备较强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重大民事责任承担情况。项目团队配备合理,质量控制机制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合规。
独立董事高伟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考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外部机构。
独立董事郭春明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考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外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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