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5日收盘,凯恩股份(002012)报收于6.6元,上涨0.0%,换手率2.42%,成交量11.3万手,成交额7489.04万元。
3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37.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72.6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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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626,924,421.72元,同比增长6.17%;利润总额为61,274,513.02元,同比增长144.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98,253.95元,同比增长452.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92,819.11元,同比下降34.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137,281.92元,同比减少50.24%。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增长6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6%,较上年增加1.6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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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提供担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研究院项目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部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98,253.9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2,173,836.44元,拟以总股本467,625,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9,820,134.87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98%。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将于2026年4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时间为上午10:00-11:00,参与投资者需提前联系董秘办并提交问题提纲。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9.60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73.1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932.76万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减少395.43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凯丰新材资产负债率为26.67%,公司持股60%,另一股东计皓将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审批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14%。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拆借款期末余额为5,500.00万元,属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无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余额不超过6.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
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200万元投资建设研究院项目,项目建设期预计10个月,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30号,新建总建筑面积2,881.95平方米的研究院及配套设施,该项目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公司持续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连续四年入选中上协“ESG优秀实践案例”,多个ESG评级保持AA或A级,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30%。依托技术创新平台完成三期智能工厂改造,获评“浙江省智能工厂(高档特种纸智能工厂)”。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销售模式,产品覆盖全球20余国,2025年新增多个地区国际客户。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合规资质,项目团队经验丰富,审计过程保持独立性,执行完善质量复核程序,职业风险保障充分。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予以认可,认为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对现任独立董事胡小龙、王跃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认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建立薪酬追索与递延支付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薪酬。
公司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负责人薪酬方案》,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50%、岗位绩效薪酬30%和组织绩效薪酬20%构成,绩效薪酬与业务业绩及公司整体经营挂钩,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岗位绩效按月考核,组织绩效在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支付。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规范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行为,明确内部审核程序、登记要求及报送义务,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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