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5日收盘,天津港(600717)报收于4.74元,上涨5.57%,换手率1.73%,成交量50.19万手,成交额2.35亿元。
3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04.41万元,占总成交额6.41%;游资资金净流出2442.67万元,占总成交额10.41%;散户资金净流入3947.08万元,占总成交额16.83%。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33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3997.0户,减幅5.1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74万股上升至3.9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98万元。
天津港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7.92亿元,同比增长5.98%;归母净利润9.81亿元,同比下降1.3%;扣非净利润10.09亿元,同比增长3.49%。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34.2亿元,同比增长10.7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99.2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96.8%。全年负债率25.22%,毛利率27.82%,投资收益3.6亿元,财务费用7405.21万元。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791,680,229.52元,同比增长5.98%;利润总额2,053,766,832.17元,同比增长7.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698,081.38元,同比下降1.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9,341,199.03元,同比增长3.4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508,207,322.75元,同比下降9.14%。总资产35,760,470,571.24元,较上年末下降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04,294,010.81元,同比增长3.6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基本每股收益0.34元/股。公司拟以2025年末股本总额2,894,001,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2025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57亿吨,同比增长0.88%;集装箱吞吐量2081万TEU,同比增长1.66%。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以2025年末总股本2,894,001,038股为基数,合计派发295,188,105.88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8,132,579,952.0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6年3月23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ESG报告、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4月28日14:00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1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等九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利润分配预案、薪酬计划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24日及4月27日,可通过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0.43%和93.39%。重点关注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强、侯欣一、张玉利、吴津喆及职工董事丁建志组成。报告期内召开2次年报工作会议和4次专题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审核财务信息披露,审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审阅内部审计计划与总结,未发现重大问题。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2024年收入总额40.5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项目合伙人张菁、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秋霞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审计费用为财务报表审计105万元、内控审计55万元,与2025年持平。该事项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经审计,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无重大不一致。公司与控股股东、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合计51,175.87万元,主要为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
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治理结构规范,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1.94亿元,负债总额133.78亿元,所有者权益28.15亿元,资产负债率82.61%,2025年实现净利润1.61亿元。资本充足率34.79%、流动性比例91.06%等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48.41亿元,贷款余额22.64亿元,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2025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57亿吨,集装箱2081万TEU,营收127.92亿元,归母净利润9.81亿元,实施现金分红3.01亿元。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实现新能源车辆100%更新替代,多个自动化项目投入运行。完善公司治理,修订制度48项,ESG评级升至AA级。2026年将稳定货源、拓展航线、深化数智转型、提升ESG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现金分红、市值管理及投资者沟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涉及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专项说明。经审计,相关汇总表内容与财务报表无重大不一致。汇总表包括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向财务公司借款、票据承兑、利息及手续费收支等项目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和年末余额。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公司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涵盖ESG治理结构、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报告范围包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参股公司,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设立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为决策层,ESG工作领导小组为管理层,各部室及所属子公司为执行层。已建立ESG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和监督机制,制定《ESG管理制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等方式与政府、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沟通。主营业务不涉及科技伦理争议活动,无相关审查项目或监管处罚。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独立性及执业能力,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并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与其沟通。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侯欣一、张玉利、吴津喆、曹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信永中和具备执业资质,投保职业保险,近三年无重大民事责任案件。审计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项目合伙人及质量复核人均未受处罚,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计过程中制定合理审计方案,重点关注收入、关联交易等事项,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执行。
2025年,独立董事吴津喆参加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8次,出席股东会2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确认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曹强自2025年5月27日起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6次,其中亲自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参加5次,出席股东会1次。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多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意见,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杜庆春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重点关注财务报告披露、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其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祁怀锦于2025年5月27日因任期达到上限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其参加2次董事会并亲自出席,出席2次股东会,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审议多项议案,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未发生需更正情形,未发生重大人事、薪酬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事项。
侯欣一自2025年5月27日起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会1次,均亲自参会,未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未对议案提出异议。确认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履职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张玉利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全部8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多项议案。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确认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天津港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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