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1日联创电子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曾吉勇、周满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因财务核算不规范,包括代收代缴水电费全额计入收入成本,以及坏账计提跨期,导致2023年、2024年收入、成本及净利润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缺陷,未落实应收账款考核、催收记录保存不完整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近1年,联创电子仅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发布了2份研报,分别是2025年6月12日发布的《公司首次覆盖报告:车载光学产能加速释放,静待盈利修复》,2025年8月26日发布的《联创电子半年报点评:集中资源聚焦车载光学,业务结构向好》。
联创电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64.89亿元,同比下降16.2%;归母净利润5092.02万元,同比上升210.26%;扣非净利润-3348.24万元,同比上升65.12%;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2.68亿元,同比下降19.2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682.63万元,同比上升42.6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8.06万元,同比下降137.36%;
联创电子(002036)主营业务:深耕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运动相机、智能家居、VR/AR、机器视觉等领域和场景配套的光学镜头、影像及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及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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