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0日北方长龙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跃、相华、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导致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华、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已启动整改工作,将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且表示该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近1年,北方长龙无研报覆盖。
北方长龙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22亿元,同比上升159.21%;归母净利润1128.85万元,同比上升208.52%;扣非净利润854.34万元,同比上升156.49%;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685.69万元,同比上升803.1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38.21万元,同比上升298.0%;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57.63万元,同比上升271.38%;
北方长龙(301357)主营业务: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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