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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因收入确认跨期等被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警示相关责任人,近1年无研报覆盖

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03-23 19:01:15

证券之星消息,3月20日北方长龙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跃、相华、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导致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华、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已启动整改工作,将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且表示该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近1年,北方长龙无研报覆盖。

北方长龙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22亿元,同比上升159.21%;归母净利润1128.85万元,同比上升208.52%;扣非净利润854.34万元,同比上升156.49%;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685.69万元,同比上升803.1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38.21万元,同比上升298.0%;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57.63万元,同比上升271.38%;

北方长龙(301357)主营业务: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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