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0日奥克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19日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白银合计4,987.1645千克,成交金额5,922.75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1月30日才予以披露。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财务总监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收到警示函,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近1年,奥克股份无研报覆盖。
奥克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1.58亿元,同比上升4.93%;归母净利润-656.13万元,同比上升95.09%;扣非净利润-2987.69万元,同比上升79.44%;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16亿元,同比下降4.8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86.48万元,同比上升75.9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64.6万元,同比上升113.2%;
奥克股份(300082)主营业务:专注于环氧乙烷、乙烯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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