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1日ST明诚发布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导致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确认回购债务、虚增收入、少计减值、虚增利润等;且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罚款。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近1年,ST明诚无研报覆盖。
ST明诚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4.19亿元,同比上升171.13%;归母净利润-644.01万元,同比上升77.41%;扣非净利润-1109.95万元,同比上升48.78%;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亿元,同比上升22.1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43.91万元,同比下降8.3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72.88万元,同比下降12.61%;
ST明诚(600136)主营业务:电视剧和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节目制作、广告、影院投资及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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