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盘,沙河股份(000014)报收于15.4元,上涨5.91%,换手率15.28%,成交量36.98万手,成交额5.71亿元。
资金流向
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10.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56.8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353.21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沙河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21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2364.0户,增幅为7.9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8151.0股减少至755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44万元。
财务报告
沙河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1亿元,同比下降13.35%;归母净利润-1.5亿元,同比下降1014.24%;扣非净利润-1.5亿元,同比下降992.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89亿元,同比上升782.3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下降288.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下降288.42%;负债率24.99%,财务费用138.02万元,毛利率-1.17%。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沙河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141,261.81元,同比下降1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元,同比由盈转亏,下降1,014.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0,419,991.49元,同比下降992.10%。基本每股收益为-0.6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1%。总资产为2,034,048,323.46元,较上年末减少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73,189,480.92元,较上年末减少9.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769,644.97元,同比增加153.46%。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审计,沙河实业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0,009.48元,因本年度亏损,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等多项议案。因2025年度公司亏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故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还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融资资助、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26.59万元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45,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其中第6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将进行述职。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涉及公司治理、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重点关注资金收支、采购、工程招投标、重大投资、房地产销售等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26.5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6.0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532.6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涉及长沙深业中心、长沙沙河城及新乡世纪新城项目。本次计提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492.22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8,492.22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202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融资资助,含已提供的6.36亿元。资助对象包括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等,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按季度计息,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资助对象均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情形。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537_H03号_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基于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审计过程中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披露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安永华明具备执业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记录。在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初审意见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公司认为其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安永华明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工作进展等进行了沟通。委员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相关议案已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537_H02号_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汇总表显示,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分别为物业管理费和租房押金,属于经营性往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年末余额合计697,172,662.69元。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包括应收账款1,022,230.20元(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应收款880,839.62元(租房押金)。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深业托育(深圳)有限公司应付公司租房租金70,144.00元。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长沙深业置业、河南深业地产、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提供借款,形成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合计697,172,662.69元。截至2025年末,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佳华先生、赵晋琳女士、胡宁可女士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赵晋琳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重大事项如担保额度、融资资助、续聘审计机构等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未独立聘请外部机构。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现场工作19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可)
胡宁可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反对或弃权表决。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参与现场调研17天,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事宜。重点审议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6年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佳华)
张佳华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现违规情形。持续监督信息披露,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现场工作15天,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2026版)》,明确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审计整改工作职责、管理机制、过程管理、结果认定、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办法适用于上级单位及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任务、整改清单台账,按期报送整改方案和报告。整改结果分为已整改、阶段性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整改终结五类,并明确各类认定标准。对拒绝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等情形将启动责任追究。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规范及内部审核流程,强调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并要求充分提示风险。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6版)》,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及管理要求。办法规定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须接受内部审计监督,涵盖战略执行、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等内容。审计工作由董事会和党委会领导,内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得从事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办法要求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并形成报告,强化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依据。对拒不配合审计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责。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537_H01号_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我们认为,公司在上述日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意见。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包括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审计报告显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当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财务报表业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投资者: 你好,我想问一下,最近的一次股东披露人数是多少
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6年2月末股东人数:3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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