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13日收盘,皖维高新(600063)报收于7.74元,较上周的7.09元上涨9.17%。本周,皖维高新3月13日盘中最高价报8.15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3月11日盘中最低价报6.82元。皖维高新当前最新总市值160.15亿元,在化学纤维板块市值排名5/2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326/5190。
皖维高新发布多项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467,289,7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全部由控股股东皖维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发行价格为6.42元/股。募集资金将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拟投入26亿元)和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PVA光学薄膜项目(拟投入4亿元),项目总投资合计431,758.95万元,相关备案及土地手续已完成,环评等正在办理。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皖维集团承诺3年内不转让新增股份,可免于发出要约。前次募集资金19,375.00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3月8日销户;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100%股权项目2022-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1,584.51万元,未达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已完成股份补偿。公司还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发行前,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33.24%股份;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预计将上升至45.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为安徽省国资委不变。皖维集团以现金认购全部发行股份,新增股份限售期为3年。
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100%股权项目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1,584.51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总额,差额部分已由业绩承诺方通过股份补偿方式履行完毕,并完成相应股份注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支持意见,认为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方向。
皖维集团作为唯一认购对象,全额现金认购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拓展高端PVA树脂及光学薄膜产能,实现产业链协同,推动绿色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3,639.62万股,公司已就摊薄即期回报提出应对措施,包括强化主业、加强募资金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治理运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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