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周复盘 - 正文

每周股票复盘:东鹏饮料(605499)H股增发386.58万股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6-03-08 01:54:11

截至2026年3月6日收盘,东鹏饮料(605499)报收于235.0元,较上周的241.56元下跌2.72%。本周,东鹏饮料3月2日盘中最高价报244.98元。3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229.1元。东鹏饮料当前最新总市值1327.21亿元,在饮料乳品板块市值排名2/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45/5190。

本周关注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鹏饮料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3,865,800股H股,发行价为每股248.00港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控股股东林木勤持股比例因H股上市被动稀释至45.80%,触及1%比例变动。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稳定价格期间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市场买入2,267,600股H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鹏饮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02,290.00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40,889,900股H股。2026年2月28日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3,865,800股H股,占全球发售初步股份的9.45%,发行价为每股248.00港元。超额配售股份预计于2026年3月4日上市。稳定价格期间于2026年2月28日结束,期间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市场买入2,267,600股H股,整体协调人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未行使的超额配售权已失效。公司继续符合香港联交所公众持股量规定。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务所注册于香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被法院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要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根据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发行及配发3,865,800股H股股份,每股发行价为248港元。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026年2月28日的40,889,900股增至44,755,7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9.45%。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符合相关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02,290.00万元,受托方包括中信银行、广州银行、国泰海通证券、兴业银行、民生理财、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等机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理财、大额存单、信托计划、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产品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或6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决策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建立理财审批与风控机制,防范投资风险。

股本股东变化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木勤因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导致其持股比例由46.11%被动稀释至45.80%,触及1%比例变动。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增加所致,林木勤持股数量未变,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相关承诺及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显示,公司H股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H股和A股的法定注册资本及已发行股份数目均无变动。H股类别股份总数为40,889,900股,A股为520,013,000股,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902,900元。H股公众持股实际市值为10,503,681,630.02港元,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9%,已满足最低公众持股要求。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fund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鹏饮料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