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海象新材(003011)3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48万元

截至2026年3月4日收盘,海象新材(003011)报收于25.42元,上涨0.67%,换手率5.13%,成交量4.01万手,成交额1.0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59.2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14.7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海象新材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40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以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59.2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14.76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原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40元/股调整为35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1.40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调整自2026年3月5日起生效。本次调整系因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原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仍为2,500万元至5,000万元,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周林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41,54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2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和弃权占比分别为0.0202%和0.0063%。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同意率为99.4975%。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褚国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朱雯婷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补选其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朱雯婷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褚国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象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