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3日收盘,杭州高新(300478)报收于26.34元,下跌2.37%,换手率6.13%,成交量7.76万手,成交额2.11亿元。
资金流向
3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9.3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480.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21.53万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9,760,8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及其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具体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关于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及预案内容合理可行,募集资金使用具备可行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杭州高新股份,从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相关法规执行股份转让;若违反承诺,转让所得收益归杭州高新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9,760,858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巨融伟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9.03%股份,本次发行将提高其持股比例,巩固控制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审议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差异化确定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规划还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调整政策的条件和程序。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因2018年至2019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况,于2022年12月6日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2021年10月11日,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净利润调整比例较大,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监管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为976.09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3643.39万股。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并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利润分配制度等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由控股股东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认购,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资金流动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控制权稳定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构成与标准、绩效考核程序及薪酬调整与追索机制。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制定与考核,公司依法扣除税款和社会保险后发放薪酬。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严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不代表审批机关的实质性判断或确认。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由控股股东全额认购,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提升,有助于巩固控制权。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巨融伟业,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9,760,8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9,760,858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7.71%。本次发行完成后,巨融伟业持股比例将由19.03%增至24.82%,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巨融伟业,实际控制人仍为林融升先生,控制权不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已与巨融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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