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日收盘,*ST聆达(300125)报收于8.75元,下跌1.91%,换手率2.77%,成交量10.0万手,成交额8678.24万元。
资金流向
3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5.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38.38万元。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及增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如总经理工作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删减光伏设备制造内容,增加新材料技术、特种陶瓷制品及电子元器件制造等内容;确定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笔架山路1号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3日。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增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等事项。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该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结合行业水平、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薪酬不低于总额的50%,与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挂钩;董事长彭骞津贴为3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他未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方案通过时失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经营情况、行业水平等定期评估调整。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拟删减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增加新材料技术研发、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等内容。同时对《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进行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等方面,并新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相关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到期还本风险较低的境内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该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低风险品种、定期检查、加强跟踪与监督等。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3月)
明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职权、责任与义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办公会议制度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制度等职权,并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同时规定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管理机制,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与记录要求。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3月)
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并应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费用支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管理机构职责、薪酬支付方式及绩效考核要求。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发放;外部董事不发放薪酬;内部董事按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并组织实施,薪酬发放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制度还规定了薪酬止付追索机制,适用于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况。
公司章程(2026年3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63,749,987.00元。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结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完善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章程还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修订后的规则明确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等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议事程序、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可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3月)
规范子公司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等内容。子公司需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重大事项须报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定期向母公司述职。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监督、内部审计,并要求及时报送重大信息。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3月)
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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