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26日收盘,复星医药(600196)报收于26.51元,上涨0.11%,换手率0.7%,成交量14.79万手,成交额3.93亿元。
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2.58万元,占总成交额0.21%;游资资金净流入1215.31万元,占总成交额3.09%;散户资金净流出1297.88万元,占总成交额3.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将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复星安特金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包括上市方案、合规性、独立性、股东权益保护等内容,并对董事及高管持股安排、授权董事会办理分拆事宜等事项进行表决。A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4日。
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批准,同意其自主研发的芦沃美替尼片(复迈宁)联合安罗替尼用于KRAS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开展临床试验。复星医药产业拟在中国境内开展Ⅱ期临床试验。该药品已在中国上市并获批两项适应症,另有两项适应症上市申请已获受理并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目前该药品用于儿童低级别脑胶质瘤处于Ⅲ期临床试验,用于颅外动静脉畸形处于Ⅱ期临床试验。截至2026年1月,本集团累计研发投入约6.68亿元。
复星医药对分拆子公司复星安特金至港交所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买卖股票行为,但均声明未利用内幕信息,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相关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分拆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复星医药分拆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至港交所上市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买卖复星医药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拟分拆主体、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均已出具说明承诺交易系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律师事务所认为相关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影响本次分拆的合法性。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复星医药分拆所属子公司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买卖复星医药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拟分拆主体、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相关自查文件,部分机构和个人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均已作出无内幕交易的说明与承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未发现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不构成本次分拆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复星医药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债券。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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