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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能源(00757.HK)发布委任执行董事公告,2月24日股价下跌2.08%

截至2026年2月24日收盘,阳光能源(00757)报收于0.09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08%,该股当日开盘0.1元,最高0.1元,最低0.09元,成交额达20.69万元。近52周最高0.16元,最低0.06元。

近日,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57)发布公告称,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委任陈海先生为执行董事。陈海先生,三十八岁,持有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及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彼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投资主办;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六年二月期间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高级经理、助理董事、业务董事,并为该公司保荐代表人。陈先生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每年固定董事酬金为720,000港元。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陈先生将于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除上述披露内容外,陈先生与本公司无其他利益关系,亦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且无须进一步披露的事项。

最新公告列表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 《委任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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