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30日收盘,新锐股份(688257)报收于54.17元,上涨1.63%,换手率3.07%,成交量7.75万手,成交额4.14亿元。
资金流向
1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86.72万元,占总成交额15.65%;游资资金净流入270.18万元,占总成交额0.65%;散户资金净流入6216.54万元,占总成交额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同意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时,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152.33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5,719.1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外投资及股份回购等。部分募投项目已结项或终止,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9,315.27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692.84万元,尚在理财账户未转出资金12,208.3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部分账户,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一致。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579.54万元,用于高性能数控刀片产业园项目、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5,722,551股,发行方式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产能、研发能力及资金实力,巩固主营业务竞争力。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旨在扩大产能、提升研发实力、优化集团化管理与数字化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注册批准。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测算不同盈利情形下每股收益等指标的变动情况。公告显示,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若净利润未同步增长,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此,公司提出多项应对措施,包括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722,5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579.54万元,拟用于高性能数控刀片产业园项目、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审议通过选举饶翔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饶翔和刘国柱为联席CEO、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40亿元等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募集资金使用、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共13项议案。其中议案1至11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6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各募投项目已明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进展情况,部分项目正在办理备案和环评手续。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产能、研发能力及财务状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在原有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授信用于办理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胡铭因个人原因辞去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吴何洪辞去总裁职务,继续担任董事长;刘勇因临近退休年龄辞去副总裁职务;余立新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提名饶翔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推行联席CEO制度,聘任饶翔、刘国柱为联席CEO,聘任陈龙腾为副总裁。
本次募投项目均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硬质合金及工具的研发、生产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材料产业的范畴,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产能、研发能力及产业化水平,强化公司科技创新属性。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将对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改变用途。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措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2026年1月,公司因误操作减持回购证券账户股票38,000股,随后完成购回,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时任董事会秘书袁艾也被口头警示。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规则,加强合规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除此之外,最近五年公司无其他被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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