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30日收盘,派克新材(605123)报收于109.06元,下跌4.58%,换手率4.66%,成交量5.65万手,成交额6.21亿元。
1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49.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2%;游资资金净流出636.37万元,占总成交额1.03%;散户资金净流入7585.5万元,占总成交额12.2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5.8亿元,用于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究院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审议通过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4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共10项,涉及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内容。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基于不同利润增长假设,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显示在未转股情况下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公司提出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填补回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00万元,用于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究院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8,000.0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项目,15,000.00万元用于技术研究院项目,4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盛孚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将根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程序置换。项目尚待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及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发行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按规定编制报告并经会计师鉴证。公司已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履约承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文件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委员会同意将发行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究院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8,000.0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项目,15,000.00万元用于技术研究院项目,4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自主精加工能力、研发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8,293.9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428.5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502.58万元,其中14,502.58万元存放于专户,13,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变更5亿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分红规划,调整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范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组织与行为,明确会议权限、召集程序、议案提出、通知方式、表决机制及决议生效条件等内容。会议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涉及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修改本规则、更换受托管理人等重大事项须经持有人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表决结果需依法披露并由律师见证。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00万元,用于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究院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债券期限为六年,具体发行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00万元,用于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究院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符合《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预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核机关批准或核准。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机关对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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