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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特变电工(600089)1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2亿元,占总成交额12.67%

截至2026年1月30日收盘,特变电工(600089)报收于27.2元,下跌1.81%,换手率5.31%,成交量268.39万手,成交额72.5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2亿元,占总成交额12.6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特变电工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2.8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拟为特变电工能源(印度)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美元及10亿印度卢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七年。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拟储架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2亿元,占总成交额12.67%;游资资金净流入3984.7万元,占总成交额0.55%;散户资金净流入8.8亿元,占总成交额12.12%。

公司公告汇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申请的4亿元人民币贷款,按70%持股比例提供2.8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注册资本11,03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金、银、铜、铝等金属的勘探、开采、冶炼及销售。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其资产总额423,526.86万元,负债总额267,028.61万元,资产净额156,498.26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147,531.99万元。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认为其具备还款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定义,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披露、回避程序及豁免情形。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被关联方占用资金。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权限,明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与标准、事务管理、程序、财务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保密责任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披露信息时,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审批程序、保密要求及违规责任。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商业秘密信息,可采取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在条件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审批需经办部门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并做好登记与保密工作。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进行规范。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申报、股票买卖限制、信息披露及监督处罚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违反规定进行短线交易的,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票前申报计划,并在交易当日申报变动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能源(印度)有限公司向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及星展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总额合计4,000万美元及10亿印度卢比,担保额度有效期七年,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1月30日,印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4.49%,无不良贷款及逾期担保。公司同时拟储架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方案授权董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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