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9日收盘,渤海股份(000605)报收于7.02元,上涨0.72%,换手率1.48%,成交量5.23万手,成交额3677.47万元。
1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6.6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8.64万元。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王新玲、韩宏大、侯双江、梁赓、李建新、张树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思杰、段咏、魏先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预计、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及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事项。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6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等提案。股东可现场参会或通过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需回避表决。
段咏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惩戒,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段咏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判断,若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思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服务,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期未超六年。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先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魏先华已书面同意被提名。提名人确认魏先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段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段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魏先华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主要股东或在前十大股东中任职的自然人,亦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规则,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魏先华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
李思杰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其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未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处罚。其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9,800万元,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或服务等。主要关联方包括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多家企业。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政府物价文件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56,075.2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包括公司自身及下属子公司滨海水业、龙达水务、安达供水、泰达水务、房信供热等。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8,785.1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62%,无逾期担保。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龚国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政府指导文件,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保障科学决策和规范化运作。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机构、审批程序、实施与管理、转让与回收、信息披露等内容,并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2016年3月版本同时废止。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合同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涵盖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存档等全流程管理。明确重大合同范围,包括战略合作、资产收购、融资担保等。设立风控合规部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及用印管理。合同签订须经相应审批流程,重大合同需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2016年版同时废止。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组织体系、建设原则与要素、评价机制、考核与文档保管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企业。内部控制由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目标包括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等。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2015年版《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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