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9日收盘,中国船舶(600150)报收于34.57元,下跌0.35%,换手率1.32%,成交量99.66万手,成交额34.18亿元。
1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亿元,占总成交额4.68%;游资资金净流出3632.61万元,占总成交额1.06%;散户资金净流入1.96亿元,占总成交额5.75%。
中国船舶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70亿元至84亿元。中国船舶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扣非后净利润盈利53亿元至67亿元。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700,000万元至840,0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65.89%至99.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在530,000万元至670,000万元之间,同比增加约72.53%至118.11%。业绩增长主要因公司优化订单结构、提高高附加值船型交付比例、提升生产效率及成本管控能力,联营企业经营改善。本次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数据以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所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重工拟向衡远科技提供0.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七所控股拟向七所高科提供1.5亿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利率1.50%。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衡远科技和七所高科将提供全额担保,资金使用受监管。公司强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出现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情况时的责任追究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规定了因过失或违规导致年报重大差错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以及信息披露更正后的披露要求。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和规范运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沟通内容与方式,要求公司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件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定期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并对投诉处理、媒体回应、信息保密等作出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相关工作。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行为,明确外部信息使用人范围及信息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资本运作等。公司实行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要求签署《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并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强化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对违规提供、泄露内幕信息的责任人将追究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衡远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七所控股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年利率1.50%,并由被资助对象提供全额担保。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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