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7日收盘,旗滨集团(601636)报收于6.94元,上涨0.14%,换手率1.48%,成交量43.71万手,成交额3.02亿元。
资金流向
1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67.27万元,占总成交额3.2%;游资资金净流入2287.45万元,占总成交额7.57%;散户资金净流出1320.18万元,占总成交额4.37%。
旗滨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修订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为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与库存售价,防范纯碱、白银、锡、铂金等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5亿元,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5,7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上述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投资金额118,000万元,涉及12笔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期限在25至52天之间,受托方包括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时,公司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本金22,000万元,实现收益15.95万元。截至2026年1月27日,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委托理财金额904,800万元,已收回786,800万元,尚未收回本金余额118,000万元。理财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
旗滨集团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交易品种为纯碱、白银、锡、铂金,预计最高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公司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仅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纯碱、白银、锡、铂金、玻璃等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度规定不得进行投机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信贷或募集资金。套期保值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建立期货领导小组及交易、结算、风控小组,实施全流程管理。公司需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当亏损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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