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恒逸石化(000703)报收于11.7元,上涨2.01%,换手率1.18%,成交量42.43万手,成交额4.92亿元。
1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28.6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615.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686.39万元。
恒逸石化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期股份回购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审议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5亿元收购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3日。会议审议《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恒逸石化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参照标的公司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减少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逸石化具备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不超过250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受让价格为7.37元/股,拟受让股份不超过150,8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等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的情形。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该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遵循自愿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涉及强制参与或财务资助。拟定持有人符合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将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恒逸石化发布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50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11.12亿元。股票来源为公司第三期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受让数量不超过150,813,800股,受让价格为7.37元/股。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该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恒逸石化发布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2亿元,股票来源为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受让价格为7.37元/股,受让股份总数不超过150,81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19%。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持有人包括董事、高管及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500人。该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恒逸石化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50,000万元,参照标的公司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确定,增值率0.33%。标的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已取得新疆吐鲁番市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本次交易旨在推进项目建设,保障聚酯原材料供应,提升产业链一体化协同优势。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逸石化发布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受让价格为7.37元/股,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50,813,800股。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计划由管理委员会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存续期满后将完成清算并按规定分配收益。
恒逸石化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第三期回购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股份150,8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支付总金额1,111,966,750.71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股权分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不超过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2026年1月22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在未来3个月至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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