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2日收盘,江钨装备(600397)报收于10.14元,上涨2.63%,换手率4.81%,成交量47.63万手,成交额4.76亿元。
1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04.89万元,占总成交额1.69%;游资资金净流出731.72万元,占总成交额1.54%;散户资金净流入1536.61万元,占总成交额3.23%。
江钨装备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69亿元至3.21亿元;归属净利润亏损2.58亿元至3.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出现增亏。业绩预亏主要因煤炭市场行情回落导致煤炭业务亏损,以及母公司承担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费用,尽管置入资产实现盈利,仍未能弥补整体亏损。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00万元到-30,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6,900万元到-32,100万元。亏损主因为煤炭市场下行及重组费用增加。该预告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6年度融资计划、董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方案、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新增修订内控制度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认为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定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6日,A股股东需于2月9日前完成参会登记。会议将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签署框架协议、融资计划、董监高薪酬、内控制度修订等六项议案,其中前两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555万元,涵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备件、废铜,提供租赁和技术服务,以及采购电力和劳务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涉及原材料、零部件采购与销售,以及检测、技术、物业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原则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审批。协议有效期三年,须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依赖。
公司聘任秦志华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秦志华先生1995年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已取得上交所主板董秘培训证明,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主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处罚。联系方式已公布。
公司审议通过新增3项、修订25项内控制度。新增制度包括《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修订制度涵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全文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明确授权原则为审慎、合规、动态调整与有效监控。授权范围涵盖人事、财务、事权等方面的部分审批权,采用“制度+清单”方式实施。经理层不得转授权,总经理需组织集体决策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授权有效期原则上一年,董事会可动态调整或终止。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禁止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严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须定期检查资金往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涉及资金提供的须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年度审计中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公告。发现侵占行为,董事会应及时追责。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董在年报编制、审计及披露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经营汇报、监督审计进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议重大事项等。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独董知情权与独立性,提升年报规范性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明确重大信息定义、报告义务人(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及信息范围(经营、交易、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股价事项)。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报告义务人须及时上报并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制度含报告程序、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该办法规范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对外报送信息行为。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信息包括财务数据、统计数据等可能影响股价的内容。证券事务部为统一管理部门,对外报送须审批并附保密提示函。接收方相关人员须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违规者将被处罚,造成损失可追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信息泄露须及时报告并披露。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及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禁止损害公司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同金额和类型交易设定相应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日常管理。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会议召集、议事及表决程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等重大议题,须经独董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提议开会等,亦需经专门会议通过。会议档案须完整保存不少于10年。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董应具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董享有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提议开会,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提供履职支持。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保密、登记、报备要求,强化信息流转环节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登记备案。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制度及年报规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评估内控并向董事会报告。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会议分定期与临时,每季度至少一次。公司须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办法,涵盖固定资产、股权、财务性及境外投资等活动。重大投资项目达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一定比例的,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设立投资委员会审议项目,综合办公室为日常机构。投资须履行申请、预审、立项、论证、审议、审批程序,实行年度计划与预算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禁投负面清单项目。
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保障股东表决权,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及章程制定。提供上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投票,通知中须载明网络投票时间、议案、参会股东类型等。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投票,同一股份不得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可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并对结果统计与披露。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对因失职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重大差错的责任人,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赔偿、解约等,并规定从重、从轻或免责情形。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原则、决策权限、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披露要求。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控风险,要求反担保措施,财务部、审计风控部协同管理。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须报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非职工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审核资格并提出建议。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需具专业背景。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建议未被采纳时须在决议中说明理由。细则含会议召开、议事表决、信息披露等机制。
公司制定董事、高管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明确禁止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建立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强化其决策功能。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实施、评估事务所工作、提议聘任或改聘机构等。须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进度,确保按时提交报告,并在审计完成后提交总结及续聘建议。含会议通知、保密义务及工作小组设立等内容。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其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会议筹备及文件保管。规定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职责范围、履职保障、聘任解聘程序及考核问责机制。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监管认定不适任情况。公司应提供履职条件,空缺时须指定代行人并公告。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章程制定。内容包括基本原则、披露内容与标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传递与审核流程、事务管理职责、保密、财务内控、投资者关系及责任追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须审慎判断,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泄露。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泄露、传闻、原因消除或交易异常时应及时披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予以惩戒。
公司制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的发展规划管理,明确编制、执行、评估和调整程序。规划内容包括发展现状、战略定位、目标、产业布局、保障措施等,与年度计划、预算和考核衔接。公司董事会审批总体规划,子企业董事会审批本单位规划。规划期前一年启动编制,首年3月底前完成备案。每年评估执行情况,第三年中期评估并视情调整,第五年总结评估作为下一周期依据。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明确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股东可将其所持股份与应选人数相乘后的总投票权集中或分散使用。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与程序,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可提名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提名须符合监管规定。选举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投票,确保独董比例。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最大投票权数,超限无效。当选需获出席股东所持投票权半数以上支持。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存放、使用、项目变更等事项。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须按发行文件承诺执行,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超募资金使用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机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设立审计风控部,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规定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及档案管理流程,强调独立性、保密性与合规性。明确对审计人员的奖惩机制。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明确基本原则: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通过官网、电话、邮件等渠道开展工作,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披露信息,设专人负责联络。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薪酬建议,相关决议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规范总经理工作程序。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组织实施决议、主持日常经营、拟订管理制度与经营计划、提请任免高管等职权。应履行报告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及诚信勤勉要求。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人事任免、重大投融资等事项,由总经理召集,集体讨论、统一决策。重大事项须充分论证并提交书面材料审议。细则含决策程序、会议记录及报告制度。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两名独立董事,委员需具行业知识、专业背景及良好品德。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公司及子公司金环磁选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7亿元融资额度,其中江钨装备申请5亿元用于经营活动,金环磁选申请2亿元用于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可在总额内调剂。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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